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不拖欠工程款的证明怎么写 工程建设,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庞大的

不拖欠工程款的证明怎么写

工程建设,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庞大的,特别是支付工人工资。当然,及时发放工程款才能更好地进行工程建设,而且发放了工程款,会写一份不拖欠工程款的证明,防止发生纠纷。那么,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不拖欠工程款的证明怎么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拖欠工程款的证明怎么写

证明

兹___号楼工程系我施工单位(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建设,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无拖欠。

特此证明!

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___年___月___日

二、拖欠工程款的危害

第一,影响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建筑施工企业本来就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微利企业,在没有改革以前,我国建筑企业的法定利润只有2.5%到3%左右,进入市场后随着竞争的加剧,企业之间竞相压价,本已是步履为艰,加上拖欠工程款,更是苦不堪言;

第二,影响整个建筑市场不能正常运行;

第三,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

由于资金上的拮据,一些施工企业不得不在材料、工艺上下功夫,甚至建筑工人的一些必备安全措施也得不到保证;

第四,影响社会的稳定。

造成工程款被拖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当其冲的是政府投资的项目。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搞形象工程,没有钱硬上马,叫施工企业带资、垫资,但却无力归还。据前不久对7个城市和12家大中型建筑企业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统计显示,截至2001年底,7个城市拖欠工程款达471.724亿元,其中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占13.36%;12家大中型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97.91亿元,其中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占47.78%。第二种情况是盲目上马,决策失误。投资方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失误,资金不能回笼,造成拖欠。第三种是不按基建程序办事,搞“三边”工程,导致拖欠。第四种就是恶意拖欠。此外,也有少数是施工企业因合同不清及质量和工期上有纠纷造成拖欠。

三、如何解决拖欠工程款

1、严格建设项目立项和开工审批,建立项目建设审验制度

各级政府特别是省级地方政府,应切实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严格立项和开工审核,要建立专门负责本地建设项目立项、开工、验收等管理机构,对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均应组织审计机关或社会中间机构进行审计验资,以确定其合法性和可靠性。对资金不到位,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工程,坚决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同时要把有关审计验资资料与工程资料一并归档保管,以备后查,并上报有关管理机构。国家应每年对各地建设项目进行复审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应严肃处理,从源头上堵塞投资缺口,防止产生新的拖欠。

2、完善建设项目招投标机制

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尤其是标的的监督审查,防止过分压价。同时应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和文件,把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置于公平的交易环境中,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3、推行稽察特派员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审计监督

98 年以来,国务院先后任命了30多位稽察特派员和100多位特派员助理,对一批重点骨干大中型企业进行了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的实地稽察,对维护国有资本权益, 加强企业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建议对建设项目特别是地方立项的投资项目,也应推行稽察特派员制度,以加强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资金落实情况及工程质量等全过程监控。同时应把建设项目稽察的重点放在工程竣工之前,对发现的问题可以及时纠正制止,可以使项目按计划,按期保质完成,同时也防止了全社会 “三角债”的产生。

4、健全市场机制,保障国有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当前建筑业法制还不很健全,有些规定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同时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因此,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应尽快制定与《建筑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 把以下几点纳入其法规中。①、授予施工单位“知情权”。在招投标时,应将经过审计的建设资金到位资料向承包商公开,以利于对建设单位的监督。②、完善工程结算有关办法。把工程完工后实施工程款结算的时间做一合理规定,防止建设单位因资金缺口有意推迟结算期限,损害施工企业的正当权益。③、建立建设项目保修制度。根据规定,建设工程在竣工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要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5%留取工程保修金,但往往在保修期满后,有些建设单位却以工程质量问题、领导和经办人调离等种种理由拒绝付款,使施工单位无法将工程保修金全额收回,最终形成新的拖欠。④、拖欠工程款及利息的保障措施。可以采取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保函的形式,一旦出现拖欠现象,施工单位可以按保函中的规定向为建设单位出具保函的银行强行划款。还可以仿照股份制企业“债转股”的形式,建设单位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可以采取把拖欠的工程款和利息作为施工单位投入建设项目的资本进行运作,以盘活沉淀资金,保障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5、整顿建筑市场秩序,清理建筑施工队伍

当前,建筑市场混乱,施工队伍繁多,僧多粥少,鱼目混珠,工程分包和层层转包现象严重,并出现了重大的质量事故。因此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建筑市场及建筑队伍的清理整顿,尤其是那些经营管理水平差、质量低劣的施工队伍,应坚决予以清理。对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的应重点进行整治,以规范和净化建筑市场。

6、建立施工企业自律组织或协会,共同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目前,国家投资规模主要集中在市政交通、桥梁、机场的基础设施的建设,这将使建筑市场竞争更加激励,施工企业之间为了承揽到工程,垫资、带资现象欲演欲烈。在加强对建筑市场规范运作的同时,也必须对施工企业的不平等竞争行为加以规范。在行业协会的组织下,让所有施工企业共同遵守行业协会的规定及章程,对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坚决予以抵制。在参与招投标时,坚持“四不揽”,即:资金不到位的工程不揽;垫资的工程不揽;立项及开工手续不全的工程不揽;对可能出现的拖欠工程款不提供担保的工程不揽,以促进建筑市场规范化,给施工企业公平交易的权利。

拖欠工程款的危害非常大,所以,一定要及时发放工程款,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能够准时的建设好,减少因工程款发生的纠纷。若您对这方面还有什么问题,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


·员工个人申请工伤个人申请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者个人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第一、工伤认定申请表;第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第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


·一、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去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出现对于企业发展和个人事业都是有很大阻碍的。但是,很多时候因为劳资矛盾争议很难避免,劳动争议很多时候都要通过劳动仲裁来调解矛盾,那么有关劳动仲裁法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了解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


·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方式是什么?
      说起农民工,其实本身农民工所扮演的角色和其他的正常劳动者都是一样的。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社会原因,导致农民工在社会生活当中的地位非常不受尊重,而且像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样的现象屡有发生,本身农民工又不懂得如何维权。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方式是什么? 一、拖欠农民工工...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


·劳动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劳动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一、劳动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怎样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部分劳动者来讲可能知道什么是工伤认定,一般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事故,如果构成那么接下来受伤劳动者才能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不过实践中究竟应该怎样做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


·一、没有鉴劳动合同工资没发怎么处理?
      一、没有鉴劳动合同工资没发怎么处理? 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没发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应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


·广州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广州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如下:1、第一类标准:广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895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2、第二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5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


·非法集资普通员工不知情是否会被处罚?
      看似正规的公司可能就在背地里进行着犯罪的非法集资活动,而其中的普通员工在领取正常工资的基础上可能并不会主动去了解自己现有的工作实际有什么问题,但是一旦公司被查处其非法集资可能受牵连的还是员工。那么,非法集资普通员工不知情是否会被处罚?一、非法集资普通员工不知情是否会被处罚?《刑法...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