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公民有使用土地的权利,公民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就可以根据实际用途使用该处土地了。但如果公民在获得土地之后没有合理利用,使土地产生闲置,那么就要缴纳一定的土地闲置费。那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闲置费征收具体标准如下:

(一)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

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

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

3、工业何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

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

(二)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按各地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

二、闲置土地的处置和利用

(一)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二)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三)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从安排临时使用之日起,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四)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置换土地。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可以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置换其它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涉及出让土地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为置换土地;

(六)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处置方式。
规定土地闲置费也是为了使土地使用人更合理地使用土地,以免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不过土地闲置费的征收只针对以出让的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



·广东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广东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现代社会,征地补偿是一件十分常见的事情,同时这也是您比较关注的一件事情。您都知道,我国法律对于征地补偿这个问题进行了规定,但是每一个地方政府对于这个问题都有各自的政策。那么,广东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广东土...


·山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山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一、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怎样的?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怎样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先向当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工业用地转让的材料,工作人员对是否符合工业用地的转让条件进行审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需要把相关的材料递交到国土资源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


·甘肃省征地补偿计算有哪些标准?
      甘肃省征地补偿计算有哪些标准?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政府拆迁或者征地的情况,所以我们需要了解征地补偿的具体意义及征地补偿的标准,在遇到政府拆迁时也不会慌张,可以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应得利益,不被拆迁方所坑害。征地补偿是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向民众所需支付的拆迁费和安置费,各个省份由于经济发...


·一、土地使用权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


·出现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
      一、出现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


·合同诈骗罪立案地点怎么确定?
      合同诈骗罪立案地点怎么确定?合同诈骗罪立案地点是诈骗行为实施地,或者是实施诈骗行为所在地。《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可以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一)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法律依据1、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


·广州大学城征地拆迁如何安置?
      广州大学城征地拆迁如何安置? 一、广州大学城征地拆迁: 广州大学城建设的目标是全国一流的大学城。无疑,它将给番禺区带来一个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 番禺区委、区政府有此共识:这意味着把培养全国一流的高素质人才基地放在番禺,这对提高番禺的文化知名度和文明程度,都有着不可低估...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的模板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的模板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