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办?

婚姻本就讲究你情我愿,主张自由婚姻,通常自愿离婚后您最关心的就是房子的归属问题,特别是离婚房产有贷款,而自己又不想一起还的情况下,是可以去银行申请转让办理贷款手续,那么我们就给您总结了一下相关具体情况和步骤。

离婚后有贷款如何过户: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过户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 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 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此外,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
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
二是离婚房产有贷款的话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及房屋产权处复印房证存根,才可办理单方房屋归并手续。
3、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离婚房产有贷款事实上涉及到相关的法律太多了,共同贷款和个人贷款的处理方式也是大相径庭。所需材料也是要准备充足,可以选择自己调节,也可申请法院介入强制执行。要解决离婚房产有贷款的问题也不是一时能解决得了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多了解一下。


·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一、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下列房地产纠纷案件: 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


·遗产房产证过户手续费是多少?
      一、遗产房产证过户手续费是多少?遗产房产证过户手续费具体如下: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2、登记费:住宅80元/套。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4、印花税:5元/本。5、公证费: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


·两人离婚房子怎么办理?
      财产分割问题是夫妻离婚很重要的问题,特别是没有进行过婚前财产公证过的,财产的归属问题很难明确,也就很难进行分割。而其中房产是较重要的组成成分,因房子是否全额付款、出资人可能涉及到双方父母,房子的处理问题较为麻烦。那么两人离婚房子怎么办理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委托书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要生效,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就包括进行合同登记备案,而当事人无法到场进行登记时,可以委托别人进行登记,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委托书要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个范本以供参考。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 (一)《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


·网签购房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网签购房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第一,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第二,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一、买卖不破租赁房租问题向谁索要?
      一、买卖不破租赁房租问题向谁索要?根据债的相对性,该笔费用理应向出租人主张。而且,定金或抵押金的签收人理应是出租人,考虑到证据的直接针对性,也应是出租人承担还款义务。房屋产权虽转移,但并非意味着租金转交,若主张买受人承担返还义务,证据不足。二、适用瑕疵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买...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结婚房子两个人共同所有的吗?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结婚房子两个人共同所有的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夫妻共同...


·新婚姻法 父母出资房产归属的规定?
      高昂的房价让新婚的夫妻一般会借助父母的力量来购买房子,中国社会下,子女在接受父母的帮助时一般都不会讨论出资占额的问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话,在离婚时又会牵扯到父母出资在问题,那么新婚姻法 父母出资对房产的归属影响有哪些呢? 《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


·房产抵押登记续期有哪些相关内容
      房产抵押登记续期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房产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 二、简介 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对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关作...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