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ʦ绰13951899110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λãҳ  »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www.nj48.com Ͼͬʦ

    您都知道国有财产不可侵犯,但是怎样的行为是侵犯国有资产呢?在法律规定中,有一条罪名是私分国有资产罪。那么您是否清楚的知道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的客观条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呢?今天我们和您聊一聊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帮助你进行深入了解。
   一、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本罪行为法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应当注意的是,对这里所谓数额较大。原则上应理解为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的总额较大,而非指每一个人所分数额较大。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本罪是单位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行为须有明知是国有资产而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将其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确定故意。如疏忽大意地误将国有资产当作企业资金加以集体私分者,不能成立本罪,情节严重者,可按有关渎职犯罪处理。
   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刑法条文
  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常见问题
   1、私分国有资产罪中“数额较大”是指什么?
    根据1999年9月l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2、私分国有资产罪里的“数额”应如何计算?
  这里所谓数额,原则上应理解为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的总额,而非指每一个人所分数额。换言之,由于单位职工众多,因而按人头私分的结果,每一个人所分数额即便并不大,但私分总额大者,仍应成立这里的数额较大。
   3、私分国有资产罪既然是单位犯罪,那么单位如何承担责任?
  本罪是单位犯罪,但很特殊的一点是实行单罚制,即只处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也就是说对单位并不判处罚金。
   4、私分罚没财物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的主体不同,前者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不包括其他国家机关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私分的对象仅指罚没财物,后者还包括其他国有资产。
   5、怎样判断私分国有资产罪构成中的“以单位名义”?
  所谓以单位名义,首先是指是由单位领导共同研究决定,是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背职责义务的结果。其次是指私分的款物是以单位分配的形式分发给个人的,从表面上看具有公开性和合法性。比如公开或半公开地以单位分红、单位发奖金、单位下发的节日慰问费等名义所进行的活动。
   6、私分国有资产的如何判刑处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具体意思是,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在1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对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就要判处至少三年至多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也是按这样的标准判刑。
   7、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是单位,那么自首问题应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者逃避法律追究的,不应当认定为自首。单位没有自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
  侵犯国有资产的罪行认定过程是复杂繁琐的,相关证据收集也是一项比较浩大的工程。如果各位读者有相关的疑问,可以在我们平台进行详细的咨询。
  
  
  

土地使用证多久可以办下来
    土地使用证多久可以办下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土地使用证多久可以办下来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

刑事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刑事赔偿是指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和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受害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刑事赔偿的方式是指有关刑事赔偿法律、法规确定的国家承担刑事赔偿责任所采用的各种形式。当今世界,...

旅游合同纠纷误工费怎么算?
    旅游合同纠纷误工费怎么算? 一、误工费的计算方法 1、按相关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

法律规定孙子属于第几继承人
    法律规定孙子属于第几继承人孙子属于代位继承人,排在法律顺序继承人之后。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遗产的规则是,当被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在世时,遗产由他们继承。其中,不论是不是和原配亲生的子女,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也就是只要是自己亲生的子女,包括婚生子...

公司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
    公司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1、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

减刑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虽然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减刑一般每次不能超过1年,但在服刑期间罪犯其实是可以进行多次减刑的。不过减刑也要区分适用的对象,而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被减刑。那究竟减刑适用的对象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减刑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依...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释义的内容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释义的内容是什么? 由于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在土地承包方面经常引发纠纷。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我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文件,之后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最高法又适时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释义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债权确认书必须对方签字吗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债权确认书必须对方签字吗?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债权确认书不是必须对方签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

医疗纠纷处理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处理法律规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s诉讼三种途径。 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医疗纠纷处理...

职工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职工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