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方不同意离婚能离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女方不同意离婚能离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女方不同意离婚能离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生活中常常会出现一些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情况,为什么法院会这样判决呢?如果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能离吗?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别着急,律所我们马上为您解答。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二、单方如何起诉离婚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
  
  小孩抚养问题,法院会考虑到谁更有抚养能力,小孩跟谁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和发育。
  
  三、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如果是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男方要起诉离婚并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会判决。
  
  四、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1、判决不准离婚的根本依据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这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最根本的理由。在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过程中,法官会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因素。
  
  2、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
  
  这是现实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遇到最多的一种情形。很多当事人甚至律师在书写起诉状时为了简洁,三言两语,笼统的一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无法共同生活”,没有或者无法提供证据,也没有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现状。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破裂
  
  与第二种情形相比,这种情形下,当事人起诉时以及庭审中所作的工作是完备的,但是,没有法定离婚理由,又没有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
  
  出现这种情形,完全是由于原告自己态度的转变造出的后果。因为,很多当事人在开庭的时候变得犹豫不决,这种由于正好是法官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依据。
  
  5、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
  
  这是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措施。只要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军人配偶很难离婚;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现实中,军人配偶单独提出离婚,几乎不可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6、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这里的例外规定很模糊,现实中,很少有立案庭的法官会考虑。
  
  就像我们知道的那样,诉讼离婚涉及到太多的问题,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等。而这些问题在处理上又存在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好聚好散在当今社会已经很难在实现,具体问题往往会具体分析。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请及时联系的在线律师,我们的专业和经验会为您节省更多宝贵的精力,也会帮助您争取更多的利益。
  
  

·劳动合同纠纷的索赔技巧有哪些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经常会发生摩擦,从而产生劳动合同纠纷。而劳动合同纠纷通常都会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纠纷索赔当中应该掌握哪些技巧?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劳动者在提起仲裁时需要掌握的技巧有以下几点: (1)要明确了解自己能请求的赔偿项目,做到不遗漏请求的项目;...

·发现肇事逃逸车辆怎么办?
    发现肇事逃逸车辆怎么办?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时,广大群众应积极配合协助公安管理部门做好工作:首先应迅速记下车辆的号牌,如果来不及记下车辆号的,应尽量记住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装载情况、行驶方向、人员等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工安管理部门报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的范围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的范围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有:1、公司;2、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2)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没签合同能辞退吗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没签合同能辞退吗?1、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是可以辞退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

·刑事赔偿决定书生效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赔偿决定书生效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赔偿决定书生效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赔偿决定书生效日期是30日以后,因为30日之内对刑事赔偿决定书有争议的,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

·劳动者无证据劳动关系如何证明?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但劳动者在因种种事由而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在解决劳动争议维权的过程中,劳动者首先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无证据劳动关系如何证明?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

·集资诈骗需要哪些证据才可以定罪?
    作为一种对于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类型,集资诈骗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它一般具有作案周期长、受害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的犯罪特点。广大群众虽然对这一犯罪形式有所了解,却对于其具体的定罪证据知晓不多。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关于集资诈骗需要哪些证据才可以定罪的问题。 一、集资诈骗需要哪些证...

·花都区花东镇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花都区花东镇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国家为了筹建一些比较基础的大型的民生工程项目,或者是其他一些工程项目的时候,会要求政府向相关的人民进行征地,当然这样的征地都是需要给予一定的拆迁安置补偿的,一般来说您常见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都是由多个方面组成的,比如说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等,...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内容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新婚姻法也出台了,新婚姻法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涉及到的方面很多,对婚姻问题的处理起到了更加规范的作用,让以前难以处理的婚姻问题变得好处理,但是也有的朋友想了解一下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内容,但是不少朋友没有真正了解过,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的说说第二十条的内容。...

·深二度烫伤工伤赔偿标准有什么
    现在人们都注重自己权利的维护,保障自己的权益。工伤就是指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伤害,这个是可以申请企业进行进行赔偿的。深二度烫伤在做完工伤鉴定后,可以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赔偿的金额不同地方也会不同,但是赔偿的项目差不多是一样的,那么深二度烫伤工伤赔偿标准有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