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人们对著作权也来越重视,因为它不仅保障了著作人的合法权益,还保障了消费者们的合法权益。目前著作权也可以进行质押,那么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下面就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的问题我将进行详细的解释。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
  
  现发布《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于友先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
  
  第三条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著作权质押合同自《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国家版权局是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管理机关。国家版权局指定专门机构进行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第五条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
  
  第六条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
  
  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
  
  (一)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申请表;
  
  (二)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
  
  (三)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
  
  (四)作品权利证明;
  
  (五)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
  
  (六)向外国人质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
  
  (八)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
  
  (九)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八条著作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
  
  (六)质押担保的期限;
  
  (七)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齐备的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文件的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质押合同,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登记机关在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的同时,将登记情况编入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供公众查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著作权质押合同内容需要补正,申请人拒绝补正或补正不合格的;
  
  (二)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三)质押合同涉及的作品不受保护或者保护期已经届满的;
  
  (四)著作权归属有争议的;
  
  (五)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的;
  
  (六)申请人拒绝交纳登记费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将撤销登记:
  
  (一)登记后发现有第十条(二)至(四)所列情况之一的;
  
  (二)质押合同因其担保之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而无效的。
  
  第十二条质押合同担保之主债权的种类、数额等发生变更或质权的种类、范围、担保期限发生变更的,质押合同当事人应于变更之日起十日内持变更协议、《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及其它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变更后的质押合同无效。
  
  第十三条当事人提前终止著作权质押合同的,应当持合同终止协议、《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及其它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在质押担保期限内质押合同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在质押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持合同履行完毕的有效证明文件及《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登记。
  
  第十五条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被撤销、注销的,发给著作权质押合同撤销、注销通知书。
  
  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之撤销、变更、注销登记,应当同时在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中注明。
  
  第十六条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及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收取登记费。登记费收取标准,由国家版权局统一制订。
  
  第十七条登记机关使用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申请表、著作权质押合同撤销、注销通知书由国家版权局统一制订。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版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面对类似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问题时也不会变得束手无措,而是可以积极的寻找相应的解决办法,来积极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双方本着负责任的态度。
  
  

·挂靠只跟中介签的合同有效吗
    视情况而定。只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则该合同有效。《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是否正确?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是否正确?只要有人就会有意见不合,有争议。因为存在着错中复杂的利益纠纷,劳动关系双方更是如此。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一般人都会首先选择劳动争议的调解。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是否正确?我们会为您解答相关内容。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

·退休人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退休人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退休标准而退出工作岗位休息养老的人员。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退休人员退休以后就在家休息养老的,有的退休人员虽然已经达到退休标准但是依然在继续工作。那么问题来了,退休人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发生纠纷以后怎样保障退休人员的权益?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全世界,有着各种各样的疑难杂症,但随着世界的医疗技术不断的发展,不少的疑难杂症逐渐被攻克,这对于人类的医疗事业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但是,医生和病人之间的关系是微妙的,所以医生与病人的纠纷也时有发生。那么,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的我们为你介绍一下。 ...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

·对方驾驶员无证车祸责任划分需要几天
    对方驾驶员无证车祸责任划分需要几天?车祸责任划分一般是10天,《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在勘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查、鉴定的,应当在检查、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裁员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裁员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裁员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呢,这需要具体看哪些情形下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

·商业车险怎么退保 退保需要哪些材料
    商业车险怎么退保 退保需要哪些材料一、商业车险退保需要哪些材料?1、退保声请书:写明退保缘故原由以及时间,车主是单位的需盖印,是私家则需签字 。2、保险单:需要原件若保险单亡失,则需事前补办 。3、保险费发票:一般需要原件,有时候拷贝件也能够 。4、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实:车主是单位...

·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2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
    首先在缴费主体方面,《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我国生育保险的缴费主体只有用人单位。   其次在缴费率方面,《社会保险法》没有提出具体生育保险缴费率的规定。因此应参照《企业职工生育保...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