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走私核材料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走私核材料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走私核材料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核材料比之武器、弹药具有更巨大的危害性和潜在危险性,往往为国际恐怖组织重金收买,所以走私核材科带来的利益更加巨大,使得走私分子不惜以身试法去从事此种活动。核材料的走私比之其他货物、物品的走私,性质更为严重,对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的侵犯性更大,因而法律把这些走私活动作为走私犯罪的首要打击对象。那在司法实践中,走私核材料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走私核材料罪是什么
  走私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核材料进出境的行为。我国目前未发现此类犯罪,但在国际上,恐怖分子和黑社会集团走私核材料的犯罪行为已不鲜见。由于核材料是制造核武器的核心原材料,核材料一旦用于犯罪目的,就会对人类和平和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走私核材料,不仅是对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制度的严重破坏,而且还侵犯了国家的核材料管理制度,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安全,必须予以严厉打击。(1)走私核材料罪侵犯的客体是对外贸易管制。核材料属于违禁品,国家禁止这些物品自由流通,其性质不同于可合法流通的一般商品。因而,走私核材料侵犯的是特殊的对外贸易管制,即慈止货物、物品进出口的制度。核材料走私是近些年来开始出现的一种新型走私行为。核材料比之武器、弹药具有更巨大的危害性和潜在危险性,往往为国际恐怖组织重金收买,所以走私核材科带来的利益更加巨大,使得走私分子不惜以身试法去从事此种活动。核材料的走私比之其他货物、物品的走私,性质更为严重,对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的侵犯性更大,因而法律把这些走私活动作为走私犯罪的首要打击对象。(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以伪装、藏匿、冒充、欺骗或其他方式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核材料的行为。所谓核材料,是指可以用来制造核武器的各种材料和核燃料。核武器是利用原子核反应所放出的能量起杀伤破坏作用的武器,有原子弹、氢弹等,核武器的杀伤破坏力量是毁灭性的,它的制造也极为复杂和特殊,尤其需要专门设施和材料。在核材料中最重要的就是核燃料。核燃料是能大量释放原子能以供动力利用的物质,它是核武器产生巨大爆炸力的基础。目前核燃料一般是指铀235、钚239等容易发生裂变的同位素。不到50公斤的铀所释放出的能量基础相当于2万吨化学炸药。由于核燃料的特殊性,往往是核材料的走私分子的犯罪对象。走私核材料,是根据走私物品的性质来认定其达到情节严重从而构成走私犯罪的,所以构成本罪,对所走私物品的数量没有要求。只要走私上述物品,其行为本身就可视为情节严重,原则上均应以犯罪论处。当然,如果是数量很小,且综合全案看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根据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可以不认为是犯罪。(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在实践中,本罪犯罪分子往往具有营利的目的,但法律并未要求本罪必须具有牟利或其他目的,所以不论以何种目的进行核材料的走私,都可以构成本罪。
  二、走私核材料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刑法第15l条第1款规定,犯本罪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4款规定,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5款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两款的规定处罚。(2)刑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犯本罪,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刑法第151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本罪,并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缉私的,以本罪和刑法第277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应注意的是,在实际案件中,对于行为人走私核材料的情节不同,处罚的标准也不相同,这刚好也是罪刑相适应的要求。而实践中,只要是一般主体那就是可以构成此罪,当然法律没规定单位可以构成此罪,因此一般单位是不能构成走私核材料罪。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会带来多方面的损失,但是它却无法百分之百的避免。事故一旦发生,就面临着对此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问题,这是衡量工程质量事故严重程度的一个主要指标。不同程度的工程质量事故对应不同的事故等级,登记划分好之后才便于后续工作的展开。下...

·租房合同协议书范本
    租房合同协议书范本 在租房的时候当事人之间最好是协商约定了就钱的一份纸质的合同,这样对彼此的利益都是一种保障,而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租房期限出过了6个月的话,就是必须要签订合同的。但是这个租房合同协议书该怎么写呢?可能很多人就不清楚了,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房屋租赁...

·取保候审时间没到可以申请解除吗
    取保候审时间没到可以申请解除吗 一、取保候审时间没到可以申请解除吗 取保候审时间没到是不可以申请解除的,并且取保候审到期后不可以自动解除的,你可以去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申请解除。 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车祸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1)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2)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

·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哪些内容?
    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哪些内容? 一、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哪些内容? 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的内容主要有赔偿费用的义务支付人、应该支付国家赔偿的情形等,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赔偿义...

·商标续展和转让能一起进行吗?
    商标续展和转让能一起进行吗?商标转让和商标续展是可以同时进行,只要同时提交申请文件即可。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

·我国事实婚姻从哪年认定?
    事实婚姻从哪年认定?在民事审判中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做了明确的规定。该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被批捕后多久能判刑2023
    一、被批捕后多久能判刑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

·男女没有结婚证返还彩礼吗?
    男女没有结婚证返还彩礼吗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

·一、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是多少?
    一、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是多少? 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继承遗产并不需要向国家交遗产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