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我国,一般性的交通违章,肯定都是需要到交警部门交罚款的。违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我国,一般性的交通违章,肯定都是需要到交警部门交罚款的。违
您的位置:首页  »  
 

在我国,一般性的交通违章,肯定都是需要到交警部门交罚款的。违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我国,一般性的交通违章,肯定都是需要到交警部门交罚款的。违规的不同性质,交警部门在开罚单的时候,司机的罚款数额都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当交警部门发现司机酒驾的话,肯定也需要对当事人进行罚款。不过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醉驾的罚款多少钱?
  一、在我国醉驾的罚款多少钱?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车有什么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态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认定酒后驾驶全国有统一标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指出,各地交警在查处酒后驾驶中要坚决依法执行该认定标准。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及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有一点您要知道,罚款仅仅针对一般性的违章。涉及到酒后驾驶的话,会对司机进行罚款。如果在检测过程当中司机已经涉嫌醉驾的话,醉驾不需要交罚款,但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对当事人进行刑拘。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一定要说清楚吗
    在离婚案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定要说清楚,如果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一定要努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办理离婚的时候双方一定要说清楚。一般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定需要考虑到很多的因素,要根据孩子的年龄,成长环境以及父母双方的生活条件和个人情况等等因为作为抚养权判定的依据。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刑事责任,主要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入职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必须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在一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但有的员工在入职的时候,单位只与其签订入职协议。那么,入职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入职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

·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为单位职工,并确定了职工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不少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

·劳动纠纷强制执行立案后多久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6个月内执行。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

·公司发的过节费要交个税吗
    公司发的过节费要交个税吗?过节费要交个税,过节费,不管放在哪个科目核算,都应当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

·私募基金公司会不会倒闭?
    私募基金公司会不会倒闭? 一、私募基金公司会不会倒闭? 私募基金公司是一种公司性质的组织,是允许倒闭的。当私募基金公司出现经营不善,入不敷出的情况,也是可能存在倒闭的风险的。 二、基金投资有哪些风险? 1、从法律保障的角度来看,购买基金比购买股票的风险更高。开放式基金的管...

·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
    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劳动争议有不少,有些是因为工资问题,有些是因为被辞退的问题等等。那么,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应该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来解决劳动纠纷呢?在申请劳动仲裁后,对于劳动纠纷的仲裁期限是多久呢?也就是说,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要多久?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详...

·为什么新楼盘土地使用权33年?
    为什么新楼盘土地使用权33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们买房只能购买房屋的所有权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在实践中,有的人拿到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证之后会发现剩余的年限已经不足40年或者70年,甚至新楼盘土地使用权33年。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楼...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