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讨债技巧—杀一儆百催款兵法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讨债技巧—杀一儆百催款兵法
您的位置:首页  »  
 

讨债技巧—杀一儆百催款兵法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催款活动中,具体运用“杀一儆百“这一兵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明确此计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在数量上,当债权人面临的债务人不止一个而是有好些个,而债权人又没必要、没时间精力一一去对付他们时,这时可以考虑使用杀一儆百兵法。  应该选择好这个要杀的“一”。  选准这个“一”非常必要。选准了,确可以起到威慑他人的作用,选择不准,则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第三、选择好要“杀”对象后,这时应考虑用什么方法来“杀”。  普遍情况下,可以考虑用述例子中所用的方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来审理和宣判一是具有权威慑力,二是右以通过张榜公告晓谕众人,向其余债务人传信息。  第四,“杀”了“一”后,债权人应及时将此信息通过各种途径反馈给其余债务人,并以“一”的结局来警示迫使其他债务人还债。


·劳动法辞退员工劳动仲裁通知多长时间送达?
    劳动法辞退员工劳动仲裁通知多长时间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

·最新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利率是多少
    最新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利率是多少? 一、存款准备金是什么意思?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deposit-reservation)。存款准备金的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银...

·一、交通事故八级伤残一次性赔偿费是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八级伤残一次性赔偿费是多少钱 交通事故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

·调取离婚证据的方式有哪些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句话不管是放在哪个官司里面都是适用的。而在离婚官司中,要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此时也是离不开证据的收集与提供的,但在调取证据方面,可能就会涉及到不同的方式了。那到底调取离婚证据的方式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调取离婚证据的方式有哪些 1、当事...

·军人提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离婚前的财产分割都是非常激烈的话题,人们遇到这类问题时总是找不到合理正确的处理办法,军人的婚姻是受法律严格保护这是个众所周知的,而当遇到军人提出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人们更是无从下手,所以今天我们就带你了解下军人提出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 一、军人提出离婚财产分割...

·如何认定合同已经履行了,标准是怎样的
    如何认定合同已经履行了,标准是怎样的 一、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

·哪些情况下彩礼可以返还
    在我国民间习俗中,男女结婚前一般男方会派发彩礼,不过对此法律中是没有做出强行规定的。但是,如果一方反悔,或者由于某种原因没有结成婚,纠纷就随之而来。那么,哪些情况下彩礼可以返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彩礼可以返还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过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过程是怎样的?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上市公司复牌时间不固定,看具体公司而定,没有具体规定的日期,要看公司公告。现在速度提快了 ,证监会30个工作日会给相关公司答复 。至于核准通过 则需要看具体情况。二、具体过程第一阶段,公司宣布因重大事...

·房屋土建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土建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建筑时,一般委托方会与承包方签署房屋土建承包合同,是一般的建筑承包合同。合同签署是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有效。很多人不知道合同签署时应该注意哪些细节。到底房屋土建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

·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的原则主要有以下五项:

    第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