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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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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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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诉讼是解决纠纷最有效的办法之一,但是很多人对于诉讼的流程并不熟悉,比如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如下:
  
  (一)一审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
  
  3、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4、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审申请
  
  (二)二审 :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实情况是先把上诉状交到一审法院,由一审法院开具交费通知书,然后再到二审法院交费)
  
  2、 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3、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1)维持原判
  
  (2)改判
  
  (3)发回重审
  
  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对判决不服可申请再审。但申诉不影响执行。
  
  二、民事诉讼费用
  
  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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