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ʦ绰13951899110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λãҳ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www.nj48.com Ͼͬʦ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1次,为拘役六个月或者管制刑;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2次,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引诱、容留、介绍2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三)引诱、容留、介绍3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四)引诱、容留、介绍4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引诱、容留、介绍5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人次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轻处、重处特别规定】
  
  卖淫嫖娼活动未得逞,轻处40%。
  
  引诱、容留、介绍少女卖淫的,重处10%。
  
  引诱、容留、介绍幼女卖淫的,重处20%。
  
  按人数计算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与按次数计算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不一致的,按前一种方法计算。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介绍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的界限
  
  介绍卖淫和强迫卖淫从形式上看都是使他人卖淫,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1、犯罪的对象不同。介绍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愿意卖淫的人员,强迫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不愿出卖肉体的人员。
  
  2、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者联系卖淫对象;强迫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意图迫使他人出卖肉体从事卖淫活动。
  
  3、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卖淫人员和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等介绍行为;强迫卖淫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虐待等强制性手段,使被害人被迫卖淫。
  
  黄赌毒在中国是违法行为,如果是卖淫或者是嫖娼,一般是进行治安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还会处罚五千元以上下的罚款;情节比较轻微的,会处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是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寻恤滋事罪已经批捕以后程序怎么走?
    一、寻恤滋事罪已经批捕以后程序怎么走?寻恤滋事罪已经批捕以后程序是向法院提起公诉然后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决。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

资兴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资兴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依法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附属设施补偿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

欠钱不还不知道家庭住址怎么办
    一是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债权人起诉时,应当到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后一般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①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②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事实婚姻的小孩的分配规定是是什么?
    事实婚姻的小孩的分配规定是什么?事实婚姻的小孩的分配规定是双方协商决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会从有利于孩子日后健康成长的角度进行判决,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即无效婚姻中孩子抚养权可以由父母共同协商,若...

工作中胆结石发作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胆结石发作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中胆结石发作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胆结石发作一般不算是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交通事故司机与老板谁负责?
    交通事故司机与老板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即:公司与司机是联带...

起诉离婚是否需要条件
    现实中,有的夫妻最终选择的是以起诉方式来离婚,当然这通常是迫不得已下的选择。与此同时,也有人在咨询,到底这个起诉离婚是否需要条件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是否需要条件 一般夫妻离婚首先是通过双方协商,如果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赡养等...

捡到东西不还构成什么行为,捡到东西不还算偷吗
    捡到东西不还构成不当得利,如果行为人拒不交还,且数额较大,可能会构成刑法上的侵占罪。行为人捡到东西后,向失主索要报酬属于违法的行为,失主有权去法院起诉对方,捡到失物后不归还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法院有责任维护失主权利。   一、捡到东西不还构成什么行为   1.捡到东...

怎么对离婚共同债务清偿
    怎么对离婚共同债务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