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上班,公司要给二倍工资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上班,公司要给二倍工资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上班,公司要给二倍工资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没意识到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二倍工资。

  

    在实际情况中,公司要来续签合同的,需要在合同到期之后,继续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来签。

  

    在这个时候,公司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都没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并且,这里公司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近日来,成都限购政策引爆热点。限购主要针对商品房以及二手房,
    近日来,成都限购政策引爆热点。限购主要针对商品房以及二手房,外地户口在成都购房需要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方可购买落户,成都购房新政策限购内容中扩大了住房的限购范围和限购区域,也对购房资格加强了审核要求,下面就来看下具体内容有哪些。 成都出台房产新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新政...

·环境侵权责任纠纷司法解释?
    环境侵权责任纠纷司法解释? 近几十年来,环境问题一直困扰着世界各国,尤其是对像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讲,又要图发展,又要保护环境,相对来讲是比较难的。目前我国不断的在加强对环境方面的保护,甚至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侵权责任纠纷司法解释。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个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吧。 ...

·哪些二手房不可以买卖
    ? ?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而近年来,关于二手房买卖的纠纷频频发生。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哪些二手房不可以买卖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 ? 1、未办出房地产证的预售商品房 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的流程是什么
    当今时代的年轻人在结婚的时候,似乎婚房已经成为结婚的一种标配模式。一般情况下,男方在结婚的时候会购买相应的房子,但是夫妻双方在结婚的时候,有时候男方会把女方的名字也加在房产证上,来作为对婚姻关系的一种保障。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的流程是什么? 一、新...

·婚前按揭房离婚时怎样分
     有的人在结婚之前就会按揭购买一套房屋,而在婚后可能是由夫妻共同还贷,当然也有可能是由购买的一方自己还贷。那对于婚前按揭房,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该怎么进行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婚前按揭房离婚时怎样分 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因为一方在婚前支付了...

·十二条肋骨骨折工伤算几级?
    我们的日常工作中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不管是我们自己的操作失误造成的还是纯粹的意外事件亦或者是不可抗力。在法律意义上都是属于工伤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十二条肋骨骨折工伤在后期的劳动能力鉴定中能够定位几级,对以后的生活工作难免会带来一些障碍,同事也关系到后期的赔偿问题。 一...

·房屋产权办过户要注意什么
    近些年来,由于很多购房者不重视房屋产权过户问题,导致很多卖方“一房二卖”情况的出现,最终使自己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就警示广大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积极办理过户并注意相关事项。那么,房屋产权办过户要注意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办产权...

·公司股东股票冻结会涨吗
    公司股东股票冻结会涨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股东股票冻结会涨吗?有可能是会涨的,主要还是要看具体的走向;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

·疫情期间上班加工资嘛?
    疫情期间上班加工资嘛?员工疫情期间上班并未提高工资标准,但在延迟复工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应作为休息...

·随着私家车的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道路杀手”也开始出现在我们
    随着私家车的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道路杀手”也开始出现在我们身边,除了本身车技问题造成的交通事故外,最多情形便是醉驾和酒驾,这些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不少人因为醉驾酒驾失去生命,然而这却还不够引起人们的重视,有些人依旧我行我素,甚至于凭借在相关机关有认识的人而更加...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