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车撞死人以后还能开车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小车撞死人以后还能开车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小车撞死人以后还能开车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两种情况:一、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无责任或承担百分之五十以下次要责任时,对驾照影响不大,处理完后可以继续开车。二、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承担百分之五十及以上责任时,吊销原有驾照,处理后不能开车。如果要想继续开车,需要过了处罚书的禁驾期后重新考取驾照;而且重新考取驾驶证时,不能考取B照以上驾照。依据《公安部123号令》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私募基金有哪些
    私募基金有哪些风险? 私募基金不能确保收益的风险 1、法律和政策风险 对于国内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使其处于法律和政策的边缘地带。迄今,我国的《证券法》、《信托法》等法律的条文都没有对私募基金的含义、资金来源、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等问题...

·取保候审后没批捕还会被判刑不?
    一、取保候审后没批捕还会判刑不?刑事案件没有批捕也是可能判刑的。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不就一定表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对于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没有逮捕必要,或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不需要或不能逮捕的。逮捕只是常用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没有批捕是可以...

·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一、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

·再审程序的特点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

·刑法修正案九危险驾驶修改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将危险驾驶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危险驾驶是零容忍的,因为危险驾驶害人害己,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危险驾驶修改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呢?下面的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哪些行为属于危险驾驶行为 危险驾驶行为主要包括酒后驾驶、追逐竞驶、吸毒...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调解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调解吗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调解吗?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可以调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不能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公诉案件的起诉权赋予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涉及到国家公权力的行使问题,公诉案件...

·每年工伤保险费用多少?
    每年工伤保险费用多少?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缴费基数1、缴费基数指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谨防落入六大陷阱
    春节一过,有很多人重新选择了工作单位,需要签劳动合同;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的人也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此间法律部门提醒广大从业者,谨防一些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方面布设的陷阱。

  一是“霸王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条款中处处体现“我说了算”,令求职者处于被动从属地位。

...

·商标侵权罚金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侵权罚金是怎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

·新婚姻法男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女方是否有规定
    您在影视剧当中可能见到过这样的情景,分手以后,女方向男方索要青春损失费,精神赔偿费等各种费用,其实理论上来说,这样做是不对的。即使夫妻双方结婚以后,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的请求,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男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女方是否有规定? 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