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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无证驾驶撞人后全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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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无证驾驶撞人后全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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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瓶车无证驾驶撞人后全责吗?
  
  无证驾驶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一般如果没被交警抓到就没多大的事,但如果无证驾驶又遇上撞人呢?这种情况下,责任应该由谁来负呢?电瓶车无证驾驶撞人后全责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电瓶车无证驾驶撞人后全责吗
  
  有证无证和事故责任的划分没有必然的联系,关键是看事故发生过程中,双方有没有处置不当。对无证的处罚是另外一件事,事故过程中,谁的过错大谁的责任就大,等责任认定出结果后,才会处理无证的。
  
  二、无证驾驶的处罚规定
  
  无证驾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无证驾驶撞人的处罚规定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以上就是电瓶车无证驾驶撞人后全责吗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不能仅因为没有驾驶证就负全部事故责任,要看谁对造成的伤害有过错。我们提醒,在出行过程中,还是要时刻带着驾驶证,要是一不小心被抓住了,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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