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班太累流产了属于几级工伤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上班太累流产了属于几级工伤
您的位置:首页  »  
 

上班太累流产了属于几级工伤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流产作为工伤不能进行伤残评级。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犯罪嫌疑人没有直接证据死不认账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没有直接证据死不认账怎么办?在一些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非常狡猾,没有留下任何直接证据。那么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间接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其倚仗没有直接证据死不认账应该怎么办?没有直接证据是否可以定案?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说一说。一、没有直接证据死不认账而全部采用间接证据...

·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方会要求对方作出损害赔偿,这样的要求也不是所有的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关键还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中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才行。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所调整...

·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
    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 一、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

·非法实物证据是什么?
    非法实物证据是什么 一、实物证据 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 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二、证据的合法性 1、主体合法 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

·一、遗嘱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一、遗嘱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法定继承顺...

·深二度烫伤工伤赔偿标准有什么
    现在人们都注重自己权利的维护,保障自己的权益。工伤就是指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伤害,这个是可以申请企业进行进行赔偿的。深二度烫伤在做完工伤鉴定后,可以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赔偿的金额不同地方也会不同,但是赔偿的项目差不多是一样的,那么深二度烫伤工伤赔偿标准有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泉州社会抚养费不交可以吗?
    缴纳社会抚养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尤其是对于刚刚结婚的新婚夫妇。可能还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意识,那么泉州社会抚养费不交会带来那些后果,特殊情况下抚养费要加收的情况。下面我们都给您总结了一些: 《人口与计生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未做统一规定,只是授权国务院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

·工伤认定下来一般要多长时间?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之后,法律中规定认定部门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就包括受伤职工本人及其家属以及所在用人单位。但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一般工伤认定下来要多长时间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文中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下来一般要多长时间 60天作出工伤认...

·犯罪形态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是怎样的?
    犯罪行为在日常行为是较为平常出现的,民事主体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实施的犯罪行为不仅会侵害他人的权益,而且还会使社会处于动荡之中,甚者还会危害国家的经济利益。故而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就犯罪形态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旨在加以制止。 一、创立“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概念 在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

·军人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军人当兵可以享受很多国家的福利补贴,其中就有涉及到房屋方面的补贴。那要是与现役军人离婚的话,那么军人离婚房产如何分配呢?这可能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归谁 军人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同普通的经济适用房分割并无多大的区别。军人经济适...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