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审理要多长时间?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审理要多长时间?
您的位置:首页  »  
 

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审理要多长时间?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法律判决也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流窜作案、团伙犯罪的,时间会更长一些。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专利驳回决定行政复议可否申请?
    专利驳回决定行政复议可否申请? 呕心沥血完成的独创作品想要申请国家的保护,就必须申请国家的专利保护。但申请专利的时候也会被国家无情地驳回,申请人对于被驳回的这个结果肯定是不服的,照理来说想要救济自己的专利权利就可以行政复议。那么,专利驳回决定行政复议可否申请呢? 一、专利驳回...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 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中标后,下一步就是要和建设单位签署工程承包合同。在工程建设领域,因为合同条款不清、签订程序不合规引发的纠纷非常多,为了避免产生纠纷,确保施工质量,双方都要十分重视合同的签订才是。那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下面就由...

·一、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父母离婚后,其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并不会发生改变。就算是不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那方,也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要是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对方的财产,然后履行应负的抚养义务。女方不履行抚育义务...

·买房子的时候要是符合条件,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对于购
    买房子的时候要是符合条件,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对于购房者来讲此时就想要知道究竟银行多久才能将贷款批下来,毕竟这关系到自己买房的大事。那到底买房子贷款要多久能下来呢?针对不同的情况,自然放贷的时间不一样。下面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1、如果是买新房 如果是购买新房需要办按揭,楼...

·关于公司股东的出资限制是什么
    第一种,股权的出资比例有限制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全部股东不可能全部以股权出资设立一家公司,必须有股东以货币出资,而且全体股东的货...

·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适用条件以及情形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对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惩罚性的补偿措施,其功能不仅在于弥补劳动者的损失和保护劳动者,而且是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

·只办酒席不领证能算结婚吗
    只办酒席不领证能算结婚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

·法律规定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

·没有直接证据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在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没有直接证据,这个时候处理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可能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那么,遇到没有直接证据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呢?绿图的我们为您总结了几点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做。 一、没有直接证据交通事故怎么办 1、确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在生活中关于诉讼的案件有很多,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情节较轻,刑事诉讼情节较为严重。我们都明白,诉讼一般都会请相关的律师做代理,出来相关的案件,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