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
您的位置:首页  »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赠与合同多采用条文式结构,其写作格式与合同的一般书面结构模式相同,也是由首部、正文、结尾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标题即合同名称,写明赠与性质、内容。当事人基本情况居标题之下,正文之上,当事人基本情况是指要写明赠与人、受赠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二)正文
  正文即合同的主要条款,赠与合同要写明如下条款:
   1、赠与目的
  写明为什么赠与,例如奖学金赠与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积极进取,成为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材。
   2、赠与物品质与数量
  赠与合同的标的为赠与物,合同要标明具体赠与物的性质和名称,如房屋、货币、有价证券或专利权等。
  合同应具体写明赠与物的数量、品种、品质。赠与物是货币、写明币种和数额;赠与物是实物,要写明该物的性状、数量和品质,如房屋应写明房屋的坐落、规格、面积、是否出租。
   3、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此条款要明确规定赠与物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要写明是一次赠与还是定期赠与、履行地的具体名称。
   4、附义务赠与及违约责任
  附义务赠与合同要写明赠与人对受赠人所提的要求,即受赠人要履行的义务。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原则上受赠人没有合同义务,但在附义务赠与合同中附设有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附设义务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受赠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在附义务合同中要写明受赠人的违约责任。
  赠与人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点:
  (1)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
  在赠与人因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迟延履行时,受赠人仅仅可以请求赠与人给予赠与物,而不能请求赔偿其他损失或迟延的利息;在赠与人因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不能给付时,受赠人只能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物的价金,而不能请求其他损害的赔偿。赠与人若无故撤销赠与或迟延赠与给受赠人带来损失的,应予赔偿。
  (2)瑕疵担保责任
  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内容仅以赔偿受赠人因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或物的瑕疵所受到的损害为限。
  (3)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人原则上也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若由于赠与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及赔偿方法。
   5、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物尚未给予时,赠与人因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赠与人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的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6、赠与合同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被撤消的,撤消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财产。
   7、争议的解决方式
  出现合同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
   8、其他约定事项
  根据实际情况,增添有关补充条款。
   (三)尾部
  尾部包括:当事人签字盖章;当事人双方的地址、电话、电挂、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公证机关签字盖章。
  由此可见,赠与合同书面形式分为首部、结尾、正文三部分,而且也要考虑周全,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避免因合同有歧义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对双方造成恶劣影响。我们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写赠与合同。

·江西永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永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征地重建中与人民利益最直接相关的就是征地补偿,因为在征地过程中被征地者的权益或多或少会受到损害,所以征地办需要在经济上对被征地者进行补偿。每个地方的征地补偿项目大同小异,但是具体的补偿办法有着明显的差异,特别是补偿的额度。那么江西永新征地补偿标...

·醉酒造成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
    醉驾属于交通违章行为的同时,也触犯了《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当然这只是危险驾驶罪中的一种行为,不过此时还是要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的。那么你知道醉酒造成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醉酒造成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

·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归公民个人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当然这个徒弟使用权也可以进行变更。变更的话,必须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并且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很多人对此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

·错过了工伤申请时间的怎么办?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无法获得工伤认定的,仍可以以普通民事案件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请求。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造成工伤认定机会的丧失其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制度中,规定对身体受到了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参照民法的规...

·农村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村民拿到宅基地使用权后,会在上面修
    农村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村民拿到宅基地使用权后,会在上面修筑自建房。其中有些村民会离开农村到城市生活,这时可以将自建房卖掉。农村房屋买卖不同于商品房,有严格的要求,不是谁都可以买农村房屋的。那么农村自建房屋买卖的条件是什么?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吧。 一、农村自建房...

·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企业进行裁员的,毕竟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同时还与企业员工的利益密切相关。尤其是对于那些满足条件需要被裁减的员工来讲,此时如果不幸被裁减的话,那么该如何来维权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一、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最近由于各公司的裁员潮,致使一批批的劳动者...

·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出狱后没赔偿怎么办
    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出狱后没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出狱后没赔偿怎么办? 出狱后,如果有条件拒不赔偿的,受害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经人民法院查明确无赔偿能力的,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只有有执行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才予以拘留。 如果被执...

·刑法规定两个新罪如何数罪并罚
    刑法规定两个新罪如何数罪并罚?1、数刑中只要有一个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就应当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此为吸收原则。2、数刑中有两个以上有期徒刑、两个以上拘役或者两个以上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但是按照刑法的规定,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

·诉讼离婚有什么流程
     我国的离婚方式具体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而不同的离婚方式下面,涉及到的流程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诉讼离婚有什么流程吗?在这个过程中又需要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有什么流程 原告(要求离婚的一方)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

·抢劫犯罪微信转账未遂怎样处罚
    抢劫犯罪微信转账未遂怎样处罚抢劫未遂,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