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您的位置:首页  »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一、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4、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5、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股票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就是为了获得不正当的利益不按法律的规定进行操纵证券或者是期货,这样是扰乱了国家的管理制度,执法人员一般在认定犯罪时就会从此案件的主观、主体、客观、客体来进行确定,这样才能让违法者承担刑事的责任。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交易吗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交易吗? 一、 私募基金含义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 从研究范式来划分,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

·商检失职罪如何认定处罚?
    商检失职罪如何认定处罚?《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通常在开发商那里购买的房产,一般是属于大产权房,因为其在房屋
    通常在开发商那里购买的房产,一般是属于大产权房,因为其在房屋部门有过备案,同时也是在国家划拨或竞拍的土地上修建的,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不过,现如今小产权房也兴起了,那么小产权房产生原因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小产权房产生原因有哪些 1、城市房价过高:中国许多大中...

·非法集资被集资方被骗走的钱,是否会被没收?
    在生活中,由于他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而遭受财产损失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在受害人报案,公安机关将非法集资者抓捕归案,且追回集资额后,受害人最为关心的问题是,非法集资被集资方被骗走的钱,是否会被没收?公安机关会如何处理这笔钱,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被非法集资骗走的钱,是否会没收? ...

·外科医患纠纷如何解决?
    外科医患纠纷如何解决? 一、基本程序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

·涉外结婚时间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现在在我国居住生活的外国人很多,近年来,随着人们观点的放开,同外国人结婚生子的现象也多了起来。我国并没有对涉外婚姻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在法律审理涉外婚姻案件的时候,时间问题就成了比较棘手的了。那么涉外结婚时间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解读。 一、涉外婚姻适用法律是如...

·工伤鉴定书要2600是否合理
    工伤鉴定的收费标准其实全国各地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是国家制定的有大概的收费范围,所以员工在提交工伤鉴定申请书的时候,就可以自己先熟悉一下国家制定的关于工伤鉴定的收费问题,这样自己心里首先有一个底才可以。就比如有些人做工伤鉴定的时候,就遇到过工伤鉴定书要2600这种事情,那么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集资诈骗罪既遂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集资诈骗罪既遂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

·酒后驾车、尤其是醉酒驾车是一项性质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是许多
    酒后驾车、尤其是醉酒驾车是一项性质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是许多重大交通事故的引发源头,为此,公安交通部门持续加大对醉驾的检查和打击力度,立法部门也不断修正相关法律规定,对醉驾行为给予严厉处罚,那么最新法律醉驾有哪些相关规定呢? 一、醉驾的认定标准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

·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按照《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顺序来进行继承。继承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