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可以提前还款。一.部分提前还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调整月还款额的方式实现提前部分还款。二.全部提前还款。1、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贷款经办部门申请办理。2、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一方找不到人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当夫妻一方因为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时,可以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走起诉离婚手续。不想离婚一方出于自身考虑,不出面参加诉讼的情况比较普遍。那么一方找不到人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下面我们透过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吧。 一、一方找不到人起诉离婚要多...

·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刑事责任的追究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政府工作人员跟部门产生纠纷去法院提行政诉讼会受理吗?
    所以,政府工作人员跟部门产生的人事纠纷,不能直接找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如果政府工作人员以行政相对人身份跟行政机关发生纠纷的,比如向司法局申请法律从业资格证书不被允许的,那么即属于行政诉讼纠纷,可以依法及时去法院起诉,并且是提起行政诉讼。...

·离婚官司开庭多少钱
    ?在当代社会,人们的自主意识越来越强烈,夫妻双方结婚后发现性格不合或者有其他的一些问题一般不会选择妥协,而是会选择离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因为财产分割会产生一些纠纷而无法协议离婚,所以最后会走离婚的诉讼程序。那么,离婚官司开庭多少钱?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官司开庭多少钱。 一...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
    我国的公司类型主要分为了两类,就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而合伙企业仅仅是作为一个一种企业形式存在,与这里的公司法人其实并不一样。而设立不同的公司要求满足的条件不同,那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

·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
    一、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关于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关于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的文书,具有法律意义,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可以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据,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是什么呢?为你解答。 一、交通事故认定是不可诉的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法律事实...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状受理收费多少钱?
    离婚问题一直以来是很多人所关注的问题,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逐渐增加,也就意味着离婚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问题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在婚姻法中有关于离婚时产生纠纷问题的解决办法,来保障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那离婚财产分割起诉状受理收费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原...

·如果刚签的合同,违约金怎么赔的法律规定
    如果刚签的合同,违约金怎么赔的法律规定 一、合同违约金的概述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其中,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1、法定违约金。 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

·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
    买房之后比较担心的就是一段时候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此时想要退房可能性不大,只有让开发商对有问题的地方进行修缮、维护。为避免在这方面产生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就需要购房者提前采取措施进行避免。那到底该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