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逃避动植物检疫罪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您的位置:首页  »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概念及其构成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是指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也破坏了农林牧渔业的正常生产。
    我国是农业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对外贸易经济的迅猛发展,为发展和扩大农业生产,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数量、品种也随之增多。但是,由于进境检疫工作没做好,部分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他检疫物带来的病虫害在我国传播蔓延,给我国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应依法实施检疫;同时又规定,禁运动植物病源体(包括菌种、毒种)、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或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诸物迸境,发现此类禁止迸境物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等等。这些规定,对加强国家国境卫生检疫制度,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等病虫害传人、传出国境,保护农业发展,发展对外贸易,都是必要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具体表现在:
    1、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对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进境、出境、过境、携带和邮寄、运输及工具的具体检疫都做了详细的规定。1991年l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2条规定:“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依照本法规定实施检疫。”作为检疫的具体对象包括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所谓“动物”,是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禽、畜等;“动物产品”是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如生皮张、毛类、肉类等,所谓“植物”是指栽培物、野生植物及其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等,植物产品是指来源于植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病虫害的产品,所谓“其他检疫物”是指动物疫苗、血清、诊断液、动植物性废弃液等。对这些物品的进出境必须经报检或者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否则,就是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行为。
    逃避动植物检疫,就是未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的许可擅自进出境动植物。
    2、必须是引起了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才构成犯罪,这是构成本罪的实质要件。重大动植物疫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常认为是指如下几种情况:(1)引起的动植物疫情,难于治理,对农林牧渔业生产危害很大。(2)引起的动植物疫情,过去没有发生过,对农林牧渔业生产危害很大。(3)引起动植物疫情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巨大。
    至于司法实践中具体定罪时如何把握重大动植物疫情,有关司法机关应尽快作出司法解释。据此可知,逃避动植物检疫罪属于实害犯,也即只有引起了重大动植物疫情,才能构成逃避动植物检疫罪。需要指出的是,重大动植物疫情必须是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的行为所引起的。也就是说,逃避动植物检疫之行为与重大动植物疫情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若欠缺此种因果关系,则不能构成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但主要是要求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进出境、过境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承运人或者押运人。动植物检疫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执行或者不认真执行动植物检疫制度,导致重大动植物疫情发生的,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逃避或拒绝接受国境卫生检疫检查而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这一结果是出于过失,行为人逃避或拒绝接受检查则是故意的,如果行为人对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结果是明知的,则应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而不再以本罪论处。



  

    二、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挪用公款数额最新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数额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挪用公款数额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1、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最好尽力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争取取得受害者及家属的谅解。那你知道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清单的内容有哪些吗?我们下文来跟你聊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医疗费: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住院费、整容费...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什么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什么责任 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有什么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

·没有死亡证明怎么样继承房产?
    没有死亡证明怎么样继承房产?没有死亡证明需要补办死亡证明才能够继承房产,现在没有死亡证明就要去补办死亡证明,等拿到了死亡证明之后再继承遗产。因为人死亡后是应当具有死亡证明的,如果没有这个证明就无法证明这个人已经死去,因此死亡者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以通过一些途径获取死亡证明,这些途径如...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方法是怎样的一般来说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方法是怎样的一般来说,双方为机动车的话是三七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一方在相当于相应的强制...

·来料加工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来料加工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加工企业的主要业务就是为其他企业或工厂提供原料加工的服务,由有需求的企业自己提供需要加工的材料给专业加工企业加工,这时会涉及交易双方的利益关系,则交易双方需要签订一种专门的来料加工合同。它规范了交易双方的行为,保障了各自的合法利益。接下来,我们就为...

·50多岁欠钱不还怎么办?
    50多岁欠钱不还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二、拒不执行...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首先一定要保持冷静,然后一定要及时进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首先一定要保持冷静,然后一定要及时进行处理事故,尤其是肇事司机千万不能逃逸。那么,交通事故在哪里处理呢?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在哪里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后去事故认定书标明的地方交罚款,通常是交警队...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期限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期限在我国目前各级政府都进行信息的公开,都有各自的信息公开的途径,以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当公民的知情权没有得到保障的时候,我国各级政府都进行相应的内部监督。那么,当公民的知情权受到侵犯时候,公民想要提起诉讼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期限是多少?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

·取保候审的能找工作吗
    取保候审能找工作。为了相关侦查诉审工作,势必会对被取保候审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影响更大。在不影响侦查诉审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单位规定的前提下,被取保候审人可以继续工作。《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