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公的医保老婆生孩子能报销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老公的医保老婆生孩子能报销吗
您的位置:首页  »  
 

老公的医保老婆生孩子能报销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可以报销,不过出生要合法,手续要齐全。报销要提供原始资料包括住院费用发票、医院证明、费用清单、出院证明、住院记录、到买医保所在地进行报销,报销比例有一定的限制。还有就是有些床位费之类的不能报销,只能报销药费。另外,去报销的时候,市级医院、县级医院、乡镇医等不同地方,起付金额也不同。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如果是住院的费用,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多数情况下作品的著作权都是自动取得的,但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而言,规定就比较特殊了,要求办理了申请登记之后才能取得。而也只有取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后,才能获得法律更多的保护,只不过这个保护也有一个期限。那究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在...

·企业利益需求的法律服务
    企业的利益可以分成三个层次:核心利益、重要利益以及一般利益。任何企业在运行中的某一阶段,都可能发生关乎生死存亡的危机。总的来讲,此种危机的发生机率似乎仅有1%,但是,该1%的危机在性质上,往往具有根本性和致命性。某些情况下,采用法律方法事先防范、建立预警机制、事后及时补救,都是必...

·房屋抵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抵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住所以及联系方式;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如以一套商品房为抵押物,贷款30万元;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

·二手毛坯房购买注意事项是什么
    二手毛坯房购买注意事项是什么1、在选择毛坯二手房的时候要和周边的房产价格做个比较,因为毛坯二手房也是属于二手房,价格应该比同个区域、同个档次的房产要低。需要注意的是毛坯二手房如果没有满五年房产,购买的时候还需要承担8.5%左右的税。2、购买毛坯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查看房主是否有房产证...

·工伤赔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赔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

·一、买房交2万定金如何退还?
    一、买房交2万定金如何退还?如果想退房退款,必须与对方协商。如果经过协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买房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所以,定金一定不能退还的。但是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双倍定金返还。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具体如下: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

·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处理在生活中,交通事故经常发生,家里有车的朋友肯定都不想碰上交通事故。但是,不管以后会发生什么,最基本的知识我们还是应该要了解的。比如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您都应该了解明白,不仅可以在你遇到麻烦的时候帮助你,也可以帮助身边的朋友解决一些困难。的我们将在下文...

·多次盗窃不论数额都入罪吗?
    刑法中只有关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以及多次盗窃的处罚,但没有对多次盗窃详细的说明,所以很多人对多次盗窃不是很了解,那么多次盗窃不论数额都入罪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多次盗窃不论数额都入罪吗? 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这一规...

·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勘察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依据示范文本订立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时,双方通过协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在相应条款内明确以下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发包人应提供的勘察依据文件和资料 (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显然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