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解除设计合同协议书的范文包含哪些内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解除设计合同协议书的范文包含哪些内容
您的位置:首页  »  
 

解除设计合同协议书的范文包含哪些内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解除设计合同协议书的范文包含哪些内容
  
  一、解除设计合同协议书的范文包含哪些内容
  
  解除协议
  
  ___(设计)2012-03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 》(以下简称“原合同”),因 等原因,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解除原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乙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提前解除原合同。
  
  二、原合同项下乙方已完成设计工作量统计及结算费用如下:
  
  三、 ?甲乙双方确认:因原合同的签署及提前解除的相关事宜均在本协议中均
  
  以明确,甲方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和责任。
  
  四、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润合同(设计)2012-03
  
  【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册地址: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联系电话:___传真: 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册地址: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二、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
  
  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
    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 现如今,医疗纠纷发生的频率以及数量等等越来越大,这也导致我国的医患关系十分紧张,医患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影响社会的和谐建设和发展。当我们面临医疗纠纷的时候,一定要采取周全的处理措施。那么,在我国,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呢?跟着我们的脚步...

·司法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案件审理时司法鉴定结果是重要的证据,在审理结束后就会根据司法鉴定结果对受害人赔偿。根据伤残等级和类型还有受害人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赔偿,有不少人会对此心存疑虑,那么“司法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在这里就来详细的为您解答。 司法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停工留薪期期限一般是多长
    停工留薪期期限一般是多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

·故意伤害罪能否判处缓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量刑也有所不同。根据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构成故意伤害罪能否判处缓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能否判处缓刑 根据缓刑制度设计及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

·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一、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如下: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

·什么是遗弃罪,遗弃罪自诉书怎么写?
    我们知道遗弃罪是自诉案件,也即若当事人不主动向发运提出救急,司法机关是不会提出公诉的。因他人的遗弃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可以按照书写遗弃罪自诉书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于不少朋友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遗弃罪自诉书怎么写,故而,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遗弃罪的定义 遗...

·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起诉离婚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在现代生活中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随着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离婚当事人,都会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或者,由于不得已的原因,选择了诉讼离婚,那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五种夫妻...

·一、房产公证遗嘱继承后买卖可以吗?
    一、房产公证遗嘱继承后买卖可以吗? 可以,房产在办理公证遗嘱过户后,产权发生了改变,可以进行自由的交易处理。继承取得房产的,房产过户后即可以出售,继承的房产不需要交税。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1、法律上没有限制,只要继承的房产过户后,权利人就有权利进行处置,可以自由买卖交易; ...

·退房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退房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一、退房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从目前法律来讲,退房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如在购房合同中已约定退房事宜,可依协议行事;也可对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申请退房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既然双方当事人已...

·婚后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
    婚后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 (一)婚后夫妻双方或者与父母联合出资购买,离婚之前已经取得完全的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记载了一方或者双方的名字 首先,夫妻双方对于婚前及婚后财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此类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参加...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