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您的位置:首页  »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是指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非法出售或者私自赠送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国家的文物所有权。《文物保护法》第23条规定“全民所有制的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单位的文物藏品禁止出卖……”。全民所有制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单位收藏的文物属国家所有,禁止出卖,更勿论是赠送给非国有单位或个人。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收藏的文物。属于哪一级文物,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一个量刑时考虑的情节因素。出售或者私自赠送文物的对方只能是中国国内的非国有单位或者中国公民,如是国有单位,则不构成本罪,亦不能是外国组织或者个人,依本节第325条规定,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构成非法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所谓出售,即为有偿让与,是指将馆藏文物出卖给他人。既包括以其换取金钱的典型出卖行为,亦包括以其换取其他财物或者其财产性利益及报酬的非典型出卖行为。本罪中的出售或赠送的行为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如果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转让、出售或赠送,则不构成本罪。此外,只有将馆藏文物出售或私赠给了非国有单位或个人,才能构成本罪。如将馆藏文物出售或私赠给了国有单位,就不能以本罪论处。非国有单位,是指国有以外的所有单位,如私营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中外合作经营单位、中外合资单位、外资单位以及之间联营单位等等。这里的个人,是指包括中国人和外国人在内的任何个人,包括共有的个人。但如果是将所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赠送给外国人(包括单位)的,应以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论处。
    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只要有“非法出售”或者“非法私自赠送”行为之一的,即可构成“非法出售文物藏品罪”或“非法私赠文物藏品罪”,如果具有两个行为的、则构成“非法出售、赠送文物藏品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部队、国有企业、事业组织。本罪的主体不能是个人,也不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组织。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违反规定而出售或赠送给他人。实际上动机可能是不同的,如拉关系、慷国家之慨、送人情等等,但动机不是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认定
    认定本罪的关键是这种行为是否经过批准。如果经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就是合法行为;反之构成犯罪。《文物保护法》规定,全民所有制的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收藏的文物的调拨、交换,必须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级文物藏品的调拨、交换,须经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调取文物。



  

    三、处罚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犯罪预备是预备犯吗?
    对于犯罪预备是预备犯吗???? 不是;但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

·已经注册了的商标几年续展?
    已经注册了的商标几年续展? 一、已经注册了的商标几年续展? 已经注册了的商标满十年时可以办理续展手续。 1、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2、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会计处理是多少(1)经劳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会计处理是多少(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

·专利和专利技术的区别有吗?
    专利和专利技术的区别有吗?(一)、专利权包括:1、发明专利权2、实用新型专利权3、外观设计专利权(1)、发明专利权,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专利权,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专利权,是指对产品的...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对侵权人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同时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也因此而负法律责任:

    一、申请人申请错误对被申请人的赔偿责任;

   &nbs...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城市道路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报警并维持现场,并通知保险公司。交通部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职能部门,那么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什么?下面我们来普及下这个生活小常识。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处理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一、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购销合同履行地按下列情况确定: (1)当事人在...

·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详细对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了规定,对女职工的保护更加全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

·认定财产无主申请书
    

 

申请人:××市××...

·工作中手指受伤能申请工伤鉴定吗,赔偿金怎么确定
    手指是日常生活中运用的比较多的一个身体部位了,如果手指受伤的话,有时候还是会对生活工作有一定的影响的,当然在工作中,手指手上可以说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工伤类型了,很多人会说是工伤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那么工作中手指受伤能申请工伤鉴定吗,赔偿金怎么确定? 工作中手指受伤能申请工伤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