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有哪些?ʦ绰13951899110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有哪些?
λãҳ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有哪些?

www.nj48.com Ͼͬ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有哪些?
  
  为切实维护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制裁侵权行为,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统一执法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结合北京市法院著作权审判工作实际,现就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
  
  第一条被告因过错侵犯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且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原告应当提交被告侵权的相关证据。被告主张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否则须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条被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其具有过错:
  
  (一)经权利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被告没有合理理由仍未停止其行为的;
  
  (二)未尽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审查义务的;
  
  (三)未尽到与公民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社会经验和法人经营范围、行业要求等相适应的合理注意义务的;
  
  (四)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终止后侵犯合同相对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
  
  (五)其他可以认定具有过错的情形。
  
  第三条被告虽无过错但侵犯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且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可判令其返还侵权所得利润。如果被告因其行为获利较大,或者给原告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依据公平原则,酌情判令被告给予原告适当补偿。
  
  第四条共同被告构成共同侵权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实施侵权行为,而仍为其提供经营场所或其他帮助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商标许可人、特许经营的特许人,明知或者应知被许可人实施侵权行为,并有义务也有能力予以制止,却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个以上被告均构成侵权,但不具有共同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原则及方法
  
  第五条确定的侵权赔偿数额应当能够全面而充分地弥补原告因被侵权而受到的损失。
  
  在原告诉讼请求数额的范围内,如有证据表明被告侵权所得高于原告实际损失的,可以将被告侵权所得作为赔偿数额。
  
  第六条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主要方法有:
  
  (一)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
  
  (三)法定赔偿。
  
  适用上述计算方法时,应将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列入赔偿范围,并与其他损失一并作为赔偿数额在判决主文中表述。
  
  对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可以基本查清,或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充分证据,运用市场规律,可以对赔偿数额予以确定的,不应直接适用法定赔偿方法。
  
  第七条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
  
  (一)被告侵权使原告利润减少的数额;
  
  (二)被告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
  
  (三)原告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四)原告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
  
  (五)被告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原告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
  
  (六)因被告侵权导致原告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
  
  (七)因被告侵权导致原告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
  
  (八)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
  
  第八条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一)产品销售利润;
  
  (二)营业利润;
  
  (三)净利润。
  
  一般情况下,应当以被告营业利润作为赔偿数额。
  
  被告侵权情节或者后果严重的,可以产品销售利润作为赔偿数额。
  
  侵权情节轻微,且诉讼期间已经主动停止侵权的,可以净利润作为赔偿数额。
  
  适用上述方法,应当由原告初步举证证明被告侵权所得,或者阐述合理理由后,由被告举证反驳;被告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可以支持原告的主张。
  
  第九条适用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法定赔偿”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赔偿数额:
  
  (一)通常情况下,原告可能的损失或被告可能的获利;
  
  (二)作品的类型,合理许可使用费,作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价值,权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独创性程度等;
  
  (三)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侵权方式、时间、范围、后果等。
  
  第十条适用法定赔偿方法应当以每件作品作为计算单位。
  
  第十一条原告提出象征性索赔的,在认定侵权成立,并查明原告存在实际损失基本事实的情况下,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二条被控侵权行为在诉讼期间仍在持续,原告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增加赔偿的请求并提供相应证据,应当将诉讼期间原告扩大的损失一并列入赔偿范围。
  
  

长沙征地补偿最新政策2023年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我国的行政单位,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但是必须按照既定的原则,支付相应的补偿金额,各地由于基本民情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故而补偿标准是不同的,长沙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一、长沙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1、各...

煤矿工伤鉴定四级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煤矿工伤鉴定四级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

美容院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铺经营的时候,本人会出于各种各
    美容院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铺经营的时候,本人会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想要将自己的商铺对外转让。就比如说美容院转让的这种事情,转让方和受让方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如果达成协议的话,双方就需要知道美容院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一般在美容院转让的时候,涉及到大量的转让金,所以转让合同一定要最大...

继承房产要注意哪些问题
    现实生活中,由于法律的规定较为客观严谨,而人们的行为往往更加随意简化,导致有时候法律的规定会与普通人的思维不一致。反映在房产继承问题上就是,人们认为理所当然的行为往往不合法。那么为了合法继承,避免纠纷,继承人在继承房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继承房产要注意哪些问...

员工上班崴着脚算不算工伤?
    员工上班崴着脚算不算工伤?员工上班崴着脚算工伤,如果是在上班时间,并且因为工作原因所发生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算做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途中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是不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这里的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分别以列举的...

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哪几种
    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哪几种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全面履行原则,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履行全部义务;4.协作履行原则,劳动...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渐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农村的房屋流转日益增多,由此而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逐年增加,跨村、乡镇的买卖,甚至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如何在房屋买卖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我们为您精心准备的农村房屋买卖...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是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的,这样的方式一般是双方对离婚有异议才会进行诉讼离婚,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提出离婚需要举证什么呢?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

合同双方违约责任怎么划分?
    合同双方违约责任怎么划分?  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合同中双方违约不同于一般单方当事人的违约,因为合同的订立受我国的现行经济法的影响,所以处理双方违约金问题要根据相关的条例进行处理。本文是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双方违约责任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在日常生活中起草合同有所帮助。一、合...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