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屋租赁合同税率怎么算?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屋租赁合同税率怎么算?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房屋租赁合同税率怎么算?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很多人都知道在进行房屋买卖时是需要缴纳相应税费的,但对于房屋租赁也要缴税很多人尤其是租房者是完全不知道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税率怎么算呢?房屋租赁合同税率计算的前提是租房双方签订租房合同,那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一一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税率的算法
  
  1、房产税
  
  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营业税
  
  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比率缴纳。前面已提到,教育费附加为3%,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
  
  5、印花税
  
  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口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6、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
  
  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共 层 第 层。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千 百 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 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以上就是我们就房屋租赁合同税率怎么算等问题为您提供的解答。房屋租赁合同税也是国家法定税的一种,任何符合缴税条件的人都应该依法纳税。同时我们还为您提供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在遇到具体的租房问题时您可以就这一范本进行参考。
  
  

·男方如何争取抚养权的?
    离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是解决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对于双方来说或许是解脱了,但是对于子女来说,却是一种不幸。我国法律对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有明确的规定,子女已经到了指定的年龄的,对自己的所做的决定有意识的,对于监护人的选择,法院尊重他们自己的选择,但是一般子女都和母亲关系密切...

·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是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也是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在中国,对罪刑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才会判处死刑。当然,在一些情况下也能对犯罪分子免除死刑。那具体说来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从法律角度讲,以下情况可以免除...

·车辆可以提前进行年检吗?
    车辆可以提前进行年检吗?一、车辆可以提前进行年检吗?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一、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一、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

·深圳购房政策有哪些内容
    深圳房价近几年来不断攀升,所以当有了一定收入后,大众普遍都会考虑买房,购房政策也随之不断更变。今年,深圳又推行了新的购房政策,相信您都还不太了解,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深圳购房政策有哪些内容的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有效增加住房供给 加快落实“十三五”期...

·夫妻不在一个地方如何离婚
    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夫妻要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而实践中,也有不少夫妻婚后没有在同一个地方,那么此时夫妻不在一个地方的该如何离婚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不在一个地方怎么离婚 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

·“网络通缉”中的权利侵权
    “网络通缉”中的不当行为易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最容易遭受这种侵害的民事权利为精神性人格权 。在“通缉”行为中对精神性人格权的侵犯集中表现为对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的侵犯:   1.名誉权。指公民或者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综合评价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恶意或者过失...

·专利每年维护费是多少?
    专利每年维护费是多少?2023专利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及流程详解 一、专利每年维护费是多少? 专利每年维护费也就是专利年费。 专利分为3类,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专利的年费:1-3年900元;4-6年1200元;7-9年2000元;10-12年4000...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处理?1、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2、现场处理和调查交警部门到现场后,会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