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摩托飙车犯法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摩托飙车犯法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摩托飙车犯法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
     一、概念及其构成 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罪(第一百零二条)、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第一百零三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一百零四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一百零五条)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人...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第一种: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不属于医疗事故。
      第二种:由于患者身体的特异和疾病的转归造成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这实际上是医疗意外。老百姓认为口腔科不死人,...

·当事人刑事再审申请的启动
    最早认为案件错判、具有强烈纠错愿望的往往只是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说,被告人的申诉是推动刑事错案纠正的强大力量。所以,应当为被告人的申诉提供规范化的渠道以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错案发现之功能www.njLawyer.c...

·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妻子同意?
    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妻子同意? 一、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妻子同意 在性质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当夫妻一方单独处分该股权时的效力认定在实践中并不统一,查阅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中发现,不同的审判庭室就此性质的认定也意见纷呈,当然个案的情形并非同构,其中就第三人是否善意的认定也属...

·劳动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写
    劳动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写? 劳动合同签约地点一般是公司,签约地应该以实际签约地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第四条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

·一、交通事故酒精检测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酒精检测时间是如何规定的?醉驾交通事故酒精检测时间一般是在48小时以内,酒精代谢过程需24-48小时 ,相关研究数据,发现喝酒后8-12小时,酒精在体内含量将大大降低,24-48小时会完全挥发,达到正常。不同的人喝同样的酒后,酒精浓度及其降幅不同,这是因为不同人的酶的...

·最高法关于盗窃罪量刑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盗窃犯罪活动是老百姓接触比较多的刑事犯罪,有关盗窃罪的量刑,我国的刑法中有比较明确的说法,各个省市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量刑标准。而最高法也在这方面出台了司法解释。那么,最高法关于盗窃罪量刑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

·一、员工辞职代通知金是什么意思?
    一、员工辞职代通知金是什么意思? 员工辞职代通知金的意思是指: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需要向劳动者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的。需要注意的是,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到劳动者的话,是需要赔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 《劳...

·离婚分割财产包括了哪些
    夫妻在结婚之后双方都是会有一定的收入,但作为夫妻财产的一部分,其实日后要是离婚的话,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是要拿出来进行分割的。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主要分割的是共同财产,那一般离婚分割财产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分割财产包括了哪些 离婚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具...

·工伤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
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
3、必要时,拟定函件(附《职工伤残鉴定表》)及相关材料...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