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赠与公证必须双方都到场吗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产赠与公证必须双方都到场吗 ?
您的位置:首页  »  
 

房产赠与公证必须双方都到场吗 ?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产赠与公证必须双方都到场吗
  
  ?一、房产赠与公证必须双方都到场吗
  
  赠与协议是受赠人对赠与人还有义务要履行的。比如说,老人把房子赠与给子女,然后子女要对老人有赡养义务,所以赠与协议赠与人和受赠人都必须同时到场。
  
  二、房产赠与公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1、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2、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三、赠与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1、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赠与标的物为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应共同办理。
  
  3、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抵押、留置、担保等情况。
  
  4、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
  
  

·公民的财产有不被侵犯的权利。在公民的所有财产中,房屋作为不动
    公民的财产有不被侵犯的权利。在公民的所有财产中,房屋作为不动产,根据国家的规定要对其进行登记。在日常交易中,只有确定房屋的权属才能更好地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否则就会导致一房多卖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为了更好地规范房屋登记行为,国家出台了房屋登记管理条例,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该条例的具体...

·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天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庄浪县政府文件《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庄浪县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征用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庄政发[2016]56号)文件执行。土地征用按每亩30680元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庄政发[2016]56号文件执...

·如何面对劳动仲裁?
        一、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

·手指筋断了算几级工伤怎么赔偿
    一、手指筋断了算几级工伤 如果指功受影响,手指筋断了算十级工伤。 手指筋断了经过治疗后,如果手指功能受到影响,按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为十级伤残。 二、怎么赔偿 十级伤残赔偿7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可以享受的待遇如下; 第...

·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
    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况下不能担任法人? 很多人觉得给别人打工还不如自己干,想注册一家公司,由自己当法人。公司法人注册是创业的第一步,按照公司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能注册成为公司法人。可是大多数人都不清楚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注册公司法人的...

·买卖合同(一)
      合同编号:_____
  签订日期:_____
  签订地点:_____
  
  经供方:___需方:___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
  ┌───┬────┬────┬...

·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可以离婚吗
    由于现在不强制要求男女在结婚之前进行婚检了,因此有的人在结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原来存在一定的生理缺陷,而这样的缺陷又对夫妻生活造成了影响,因此就想要离婚。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可以离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可以离...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手续?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手续? 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

·合同怎么约束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
    合同怎么约束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 一、买卖合同的含义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

·技术咨询合同的主要条款
    技术咨询合同,是受托方以自己的技术能力、知识能力,独立自主、实事求是地为委托方特定的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分析、论证、技术性能预测、专题技术调查、技术分析评价报告等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签订的技术咨询合同,应具有以下主要条款:

  一、委托的项目名称。委托的项目名称应...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