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借款方后补借条有用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借款方后补借条有用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借款方后补借条有用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借款方后补借条有用吗?借款方后补借条有法律效力,但后补借条需注意以下几点: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3、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实践中有不少债权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有关借条的具体内容以及注意事项,在法律上已经明确进行了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借条是可以认定为双方就借贷关系签订的借款合同,所以是需要按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来进行界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作用
    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作用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制度。著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那么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何作用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作用 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制度。著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

·一、工伤申报时效是多久?
    一、工伤申报时效是多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

·误将公司机密文件发给别人算不算侵犯公司的商业机密?
    误将公司机密文件发给别人算不算侵犯公司的商业机密?只要泄露了公司的机密文件就算是构成了犯罪,不管当事人初终是怎么样的。(一)违反保密协议首先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又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雇员违反保密协议很可能同时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因此...

·二手车年检的程序是怎样的?
    二手车年检的程序是怎样的?二手车相对新车而言价格便宜,是很多人购车的首选。不管是新车还是二手车,都要进行年检。通过年检,可以及时帮车主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其加强对车辆的保养。最新政策规定,小汽车六年内免检,那么二手车年检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车主简单介绍下吧。 一、二手车...

·谁可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谁可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权人在遇到了专利侵权纠纷的时候,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当然也可以有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一般情况下谁可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谁可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按照法律规定,专利权人及利害关系...

·我们应如何应对商标的恶意抢注?
     我们应如何应对商标的恶意抢注? 商标使用者发现其所用的未注册商标遭到他人抢注,如果尚在异议期内,商标使用者可在异议期内公告发布三个月之内向商评委提起异议,要求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如果该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且在五年期限之内,商标使用者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 商标使...

·重庆二套房首付是如何规定的?
    重庆二套房首付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二套房或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45万元。职工...

·个人股权转让报税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明确了7种股权转移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股权转让收入、原值进行了更加具体的界定,并明确指出受让方为个人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人,并负有事先报告义务。 (一)股权转让的征税范围 67号文第二条...

·有的公司赶着给客户交货,就需要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也就是要求
    有的公司赶着给客户交货,就需要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也就是要求职工加班。那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随意安排加班吗?若可以的话,对于职工来讲可能就没有什么休息休假的时间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一、公司可以随意安排加班么?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后该商标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后该商标还可以继续使用吗?商标提起无效宣告后该商标就不可以继续使用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