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村民股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村民股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村民股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村民股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村民股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村民股份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应该要视该股份取得的时间而定。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的财产应当遵循哪些原则来进行分割?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的财产想要被认定为共同的,那么就要确定这些收入和收益是否发生在婚姻续存的期间,如果不是一律会按个人的财产来进行认定,但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就会除外,所以,自己的财产就要懂得自己保护,对于共同的财产就应该要进行合理的平分。
  
  
  
  
  

·交通事故的紧急处理方法有哪些?
    随着近两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私家车逐年不断上涨的趋势,交通事故也逐年上升,交通事故的发生无疑让我们胆战心惊,但是在发生交通是故事一定要沉着冷静的处理问题,这样才能减轻交通事故对我们的伤害,下面的我们就带您梳理一下交通事故的紧急处理方法。 一、受害人注意事项 1、记录肇...

·刑事案件被退侦有可能取保吗?
    一、刑事案件被退侦有可能取保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

·法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有哪些
    若罪犯在服刑期间想要被减刑的话,那此时需要先满足规定的减刑条件才行,不然根本不会获得减刑的机会。话说回来,法律中规定减刑条件有哪些呢?而一般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减刑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

·一、继承法修改了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吗?
    一、继承法修改了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修改了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

·我国法院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是什么?
    我国法院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3、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

·提起反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反诉的条件<...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定义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

·孕妇如何起诉离婚具体程序是?
    当今社会,孕妇是最值得人尊重的,因为她孕育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她们应该得到老公最好的呵护,最好的爱,可有些夫妻却在怀孕期间闹离婚,而孕妇作为比较特殊的身份让给离婚变得不同。那么,孕妇如何起诉离婚具体程序是?下面来了解一下。 一、孕妇能不能离婚?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

·关于厦门盗窃罪要判多久?
    盗窃行为如果数额没有达到2000的不构成犯罪属于行政类案件,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一般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但是达到了2000就构成犯罪。那么关于厦门盗窃罪要判多久?一般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型,还有罚金,拘役管制等。 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

·假如非法集资30万怎么判刑
    因为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二个,所以根据罪名不同判刑结果也不同,那么如果 非法集资30万怎么判刑 呢?不同非法集资所要接受的刑罚不同,下面我们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来看集资金额不同受到的处罚分别是什么样的。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