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规定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伤鉴定标准分为一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各有不同。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1、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2、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

·用人单位要怎样支付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要怎样支付加班工资 一、用人单位要怎样支付加班工资 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①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

·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信原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以诚信为基础的民事责任。诚信原则贯穿合同交易的各个环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时也要遵循诚信原则,负有相互协助、照顾、保护以及重要情况的告知等义务。在这个阶段,合同尚未成...

·民法总则申请专利权的民事主体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申请专利权的民事主体包括哪些 一、民法总则申请专利权的民事主体包括哪些? 1、民事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 二、知识产权包括哪些?...

·企业改制的债务的承担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的债务的承担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就目前经济形势来看,企业的形式是较多的,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会与社会不特定公众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在企业改制之前,是需要偿还债务的,在企业改制之后,也会产生一些债务。企业改制的债务是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偿还的。 一、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

·建筑工地白天施工噪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地白天施工噪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建筑工地的白天施工噪音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二)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三)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数据进行调整。二、建筑施工噪声...

·婚外情与重婚的区别
    虽然《婚姻法》上不承认“事实婚姻”,但《刑法》第258条则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258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

·触犯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儿童罪该怎么处罚
    对被拐卖、绑架的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对儿童进行解救,就可能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儿童罪,那么触犯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儿童罪该怎么处罚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什...

·使用注册商标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不得从事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第五条规定,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应用法律...

·违章建筑的分类
    

  对违章建筑的分类最常见的是从表现形态上划分,如认为违章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的建筑;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永久性的建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