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进行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 一、加强沟通
  几乎所有的并购后整合都会因一些障碍而受阻,不管这种障碍是来自于文化冲突,工作不够投入还是领导的责任不清,惟一的解决方法是进行有效的交流。交流有助于稳定业务和减少“安全岛”效应的突发。当员工对并购的原因不了解,或不清楚他们应当如何共事时,这种“安全岛”效应便会发生,员工们会退回到最熟悉的老路,以他们从前熟悉的方式做事,就像并购并没有发生一样。此后动力便会一点一点地消失,出现怠工、工作逾期甚至拒绝工作。一旦这种效应形成,再进行交流,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了。因此,在整合过程早期建立交流特别工作组是很有必要的,这有助于在员工、客户、供应商和所有其它主要股东中消除疑虑和不确定的感觉。
   二、选择科学的整合模式和程序,并尽早制定周密的整合计划
  文化整合具有很强的实务性,需要考虑并购的具体情况,而且比较复杂,可变因素较多,因此,在整合开始前,需要选择科学的整合模式和程序加以控制。
  在为并购进行尽职调查阶段就应该开始为两个企业日后的文化整合做打算。虽然有律师和会计负责对有关财务和法律方面进行尽职调查,但还要组成专门的整合小组,负责研究企业的信息系统、人力资源、运营现状、客户服务及其他重要业务。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并购方要聘请专门顾问来研究目标企业的企业文化并与自己企业的相比较,确定其企业文化的类型和特点,再根据并购目标确定文化整合模式。
   三、引入专职的整合人员
  如前所述,由于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进行整合有诸多难度和微妙之处,在整合过程中引入专职的文化整合人员,对很好的完成整合工作大有益处。专职整合人员全权负责购并后的整合业务,在确保将两个企业的业务运作在期限内完成有效组合的基础上,负责对被并购企业的员工进行培训,并使母体企业的员工能容纳被收购企业等等。整合专职人员的职责可以概况为四个方面:推动整合进程,搭建整合机构,促进企业内外交流,保证短期见效。
   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是企业并购后的关键工作,只有将企业并购后的文化整合工作做好,并购后的企业才能有自己的影响力。以上便是我们陈述的关于如何进行并购后企业文化整合的几点认识,当然也只有对该方面知识有一定清晰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嫖娼被拘留对子女影响是否严重
    一、嫖娼被拘留对子女影响是否严重? 一般不会。但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一、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

·四川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有什么规定?
    四川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有什么规定? 四川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四川...

·起诉离婚需要身份证吗 婚外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我们发现无论是在协议离婚中,还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交一定的材料的,而一般在协议离婚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里面就包括了当事人的身份证,那要是起诉离婚需要身份证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身份证吗 1、民事起诉状。民事起...

·《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
    临时工在劳动关系中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从实质上讲,临时工的法益是法律保护的范围。那么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题。 一、《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 1、2013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被...

·协议离婚怎么约定抚养费数额律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
    协议离婚怎么约定抚养费数额律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18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

·一、离婚一般给小孩多少钱?
    一、离婚一般给小孩多少钱抚养费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

·结婚时间短离婚要退彩礼吗?
    结婚时间短离婚要退彩礼吗根据婚姻法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具体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的;第二种,虽然登记结婚了,但没有共同生活的;第三种,结婚后,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这里说的情况是很短时间馁离婚,虽然没有明确到底很短到...

·侵犯著作权的条件有哪些?
    在认定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的时候,需要看实际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如果不全部满足,那么就不能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自然也就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究竟侵犯著作权的条件有哪些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侵犯著作权的条件有哪些 1.有具体的侵害客体,即作...

·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法律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婚生父母子女关系、非婚生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和继父母子女关系四种。前三种父母子女关系都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只有及父母子女关系不能一概适用,而是有条件地适用父母子女关系权利义务的规定。 在现实中,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