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现在无证驾驶车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现在无证驾驶车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现在无证驾驶车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离婚诉讼的诉讼费是多少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
    离婚诉讼的诉讼费是多少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起诉离婚的费用...

·夫妻财产公证要去哪里办
    夫妻财产公证要去哪里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1、首先,办理婚...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有权辞职吗?
     劳动合同是限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文书。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处罚。那么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有权辞职吗?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选择去留的自由,且有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法释〔2012〕7号

  &...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法律依据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蓬勃发展。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也频繁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多发性、严重性等特点。所以我们要对工程质量严肃以对。如果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我们可以寻求以下法律依据,让我们了解一下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的...

·家庭暴力加害人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受害人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依法承担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并依法赔偿相关损失。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受害人轻微伤,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加害人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

·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国银行以物抵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银行债权应当首先考虑以货币形式受偿,从严控制以物抵债。债务人无货币清偿能力时,应当以拍卖、变卖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其他财产所得清偿银行债务。财产暂时难以变现并符合本管理办...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模板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模板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大中小型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为了规范各类公司,我国也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如公司发生变更需要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那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模板是怎样的呢?下面将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公司变更? 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

·罚没款收缴依据是什么?
    罚没款收缴依据是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有《行政处罚法》等,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过批准可以这么做。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以下情...

·放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是什么?
    一、放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是什么? 放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是:公共安全罪的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决水、爆炸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