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交车超载标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交车超载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  
 

公交车超载标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交车载客标准:1平方米超过8人才算超载,公交车沿用的是1987年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按此标准,城市公交按每人0.125平方米核定载客数,也就是1平方米内不超过8人就不算超载。事实上,公交车再挤,1平方米也很难挤下8人,因此再拥挤的公交车都算不上超载。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第4条按站立乘客用的地板面积计算,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按每人不小于0.125平方米核定。
  
  
  

·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1、缓...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对其中各个当事人的责任作出划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对其中各个当事人的责任作出划分,然而划分之后承担责任的,有些时候是承担的共同责任,而有的时候则承担的是连带责任。那一般需要承担交通事故共同责任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借钱给别人是打借条好还是打欠条?
    借钱给别人是打借条好还是打欠条? 应该打借条。 借条和欠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

·在我国2023年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多少
    其实只要工伤以后影响到员工的劳动能力的情况都是比较严重的,尽管说在工伤伤残级别鉴定当中,鉴定结果显示为九级不是特别严重的情况,但是工伤鉴定显示为九级以后,员工本人也要知道在我国2018年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多少?这是除了医疗费和其他花销以外,关于伤残补助金的赔偿问题。 一、在我国...

·破产清算还能出货吗
    破产清算还能出货吗 一、破产清算还能出货吗 (1)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出货等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

·新婚姻法一方死亡房产怎么分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一方死亡房产怎么分?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

·离婚后放弃探视权有效么?
    都知道,我们中国自从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之后,无论是自由恋爱,分手还是结婚离婚都相对以前来说更常见了,封建时期,一般都是由自己的父母包办自己的婚姻,特别是女性,在封建时期基本是没有话语权的,那么离婚后放弃探视权有效吗? 一、离婚后放弃探视权有效吗?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怎么判?
    针对目前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在技术上,鉴别交通责任的已经有很多的提高,但是在实际的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还是有些交通事故责任无法分清的。那么针对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怎么判?下面下边就《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律师的看法做一下相关的内容。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怎么判《道路交通安全...

·一、最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规定什么?
    一、最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规定什么?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

·民事最佳证据规则有哪些
    民事最佳证据规则有哪些 有效的证据是司法案件审理能够顺利进行的有效保障,民事最佳证据规则是判断证据证明力的最重要的规则,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复印件。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的介绍下最佳证据规则的相关内容。 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