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ʦ绰13951899110
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
λãҳ  »  
 

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

www.nj48.com Ͼͬʦ

    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
  
  抚养权。那么,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
  
  一、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
  
  不能争夺,但是可以变更。但要满足相关的法定条件。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相关知识: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本来争夺抚养权就已经在离婚判决下来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但是如果没有抚养权的人后来发现孩子跟随对方生活并没有预期的好就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将抚养权判给自己以免对孩子不利。
  
  

一、一般起诉离婚要开几次庭?
    一、一般起诉离婚要开几次庭? 开庭几次是不确定的,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通常情况下法院审理案件只开庭一次。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但是离婚诉讼的案件如果非常的复杂的话,可能一审过程当中就会开庭好几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结案的时间,无论法庭...

一、醉驾出现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醉驾出现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二、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1、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需报上车牌号、车主姓名、保险单号、驾驶员姓名、对方车牌号等信息,取得报案号码。 2、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保险公司有时不到现场,只到...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各种合法权益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各种合法权益,为劳动者颁布了很多的福利政策,其中对于工作单位来说是必须要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受到工伤之后的生活。劳动保险在一定的时间上是有调整的,那么天津市提高劳动保险的内容是什么? 为进一步提高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

德昌县高铁征地补偿费主要包括什么?
    德昌县高铁征地补偿费主要包括什么?德昌县高铁征地补偿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我国对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但是补偿内容大致相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

西安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的职责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劳动保障协理员这个岗位,这是对劳动保障体系的一个小小完善。西安市也通过组织职业资格考试建立了这方面的队伍,那么西安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的职责包括哪些,任职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学习了解吧。 一、西安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的职责是什么? 为了强化队伍建设,...

一、没有责任认定的交通事故纠纷可以起诉吗?
    一、没有责任认定的交通事故纠纷可以起诉吗?1、没有责任认定的交通事故纠纷可以起诉,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

诈骗罪266条说的什么内容
    是非与羞耻之心,人皆有之,但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上,人往往会因为利益的驱动,做出有违本心的事来,诈骗是其一。我国法律对诈骗罪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和处罚措施,因此不论是受到诈骗还是失足犯下错误而的人,都应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诈骗罪266条说的什么内容,本文将为您揭晓。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离婚官司第一次开庭应该注意些什么?
    离婚官司第一次开庭应该注意些什么? 离婚和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但是离婚却没有结婚去民政局领个证那么简单,离婚牵扯的事情有很多,如果不能和平的达成协议离婚,就需要打官司,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离婚,离婚官司大多理由也都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官司第一次开庭应该注意...

征地拆迁流程是怎样?
    征地拆迁流程是怎样?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

书写借条和情况说明注意事项有哪些?
    书写借条和情况说明注意事项有哪些?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