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安局管恶意抵押房产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安局管恶意抵押房产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安局管恶意抵押房产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安局管恶意抵押房产吗?
  
  一、公安局管恶意抵押房产吗
  
  恶意抵押房产,若涉嫌拒执罪,会已送公安局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过户房产被恶意抵押如何处理
  
  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出售人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造成房屋无法过户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才提出的吗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才提出的吗? 一、代位权的定义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土地使用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土地使用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一、获得土地的方式 1、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

·民法刑事责任年龄划分规定是什么?
    民法刑事责任年龄划分规定是什么?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

·非法私藏枪支罪的概念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
    在我国是明令禁止我国公民非法私藏枪支的,尽管在一些西方国家,公民是可以购买枪支的,但是在我国为了预防社会生活当中的一些不安定因素,枪支一般只有国家执法机关才可以持有,普通公民是没有办法购买和持有枪支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私藏枪支罪的概念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 一、非法私...

·公司控股股东欠债公司运营有影响吗?
    公司控股股东欠债公司运营有影响吗? 一、公司控股股东欠债公司运营有影响吗? 大股东的股权被冻结限制的是股东的个人权益,公司的经营一般不会受到影响 1、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凡不属于其公司的债权债务,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动用和查封公司的财产。 ...

·赠与合同纠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赠与合同纠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一、什么是赠与纠纷合同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二、赠与纠纷合同律师的作用 律师是精通法律,能够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的人员。律...

·中国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

·继承权的法定丧失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日常经济生活当中,当事人双方都会将违约责任条款作为合同要素之一加以罗列。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违约了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也有一些情况下,可能有一些免责事由。那么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免责事由的概念 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

·工程质量追责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追责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在房屋建设中是最重要的要求,它关系到房屋的安全性,如果工程质量出现任何问题都可能会对房屋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威胁,因此,国家对于工程质量有着严格的标准和监督,也建立了一系列的追责制度,形成倒逼机制,用来提高工程质量,那么,工程质量追责的内容有哪...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