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风险如何去防范?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风险如何去防范?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风险如何去防范?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风险如何去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防范措施通过以上分析,完全可以说企业并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的工程,且其中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风险因素,对拟实 施并购的企业而言, 对此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以防范和规避风险,以顺利地实现和 “完成”并购。
  文章认为,这主要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明确并购目标和战略发展规划
  作为拟实施并购的企业,在决定进行并购、选择目标企业前,就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定位、发展目标、长远规划等客观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发展重点、扶持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一个尽可能详尽的、切实可行的并购目标和并购后的战略发展规划。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在用足、用好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和法律 优惠的同时, 尽量避免决策失误,避免因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明或者变动等因素所可能造成的并购风险,并紧紧围绕企业的既定目标和发展规划,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以保证并购的顺利实施,保证并购目标的顺利实现,为国家、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二)、在人才、信息、资金、技术等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决定和实施并购前,企业还必须根据既定的并购目标和战略发展规划,在人才、信息、资金、技术等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因为无论是并购活动本身,还是并购后的生产经营、生 存和发展, 无疑都离不开上述几个要素的支持和支撑。只有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做到百战不殆;只有做到有备而来,才能 做到有备无患;否则, 在实施并购中或者在并购后的营运中就可能出现瓶颈和脱节现象,企业并购也就有可能大打折扣甚至会夭折、失败。
   (三)、灵活、充分地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选择恰当的并购方式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特别是在对原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重组过程中,为贯彻实施国家的产业政策,奖优罚劣,以优扶劣,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这对实施企业并购具有规范支持和引导的作用,且是并购活动中不能背离的准则。因 此,在实施并购活动中,也必须做到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查、了解和研究、论证,以做到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用好、用足其中的优惠和扶持规定,并争取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同时,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根据企业自身和目标企业的客观实际情 况, 选择最恰当的并购方式(包括政府划转方式兼并、承担债务方式兼并、协议受让国家股、协议受让法人股,以及并购重组“包装上市”、买壳上市、借壳上市、杠杆收购、换股收购、企业托管等方式),以最大限度地压缩并购成本、减少并购风险,以实现并购目标的最大化,创造并购成功的范例。
   (四)、加强并购后的企业经营管理,使企业尽快步入正轨
  相对而言,企业并购后的经营管理以及生存和发展更是 重头戏, 更是一场硬仗。这需要企业在从法律上、形式上完成并购后,紧紧围绕实施并购的目标和发展规划,迅速地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营管理上来,尽快完成企业在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化配置,尽快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步入正轨,以完成既定的任务,实现既定的目标,使企业真正实现优势 互补、扬长避短、共同发展,真正体现实施并购的目标和价值,真正将企业做大、做强。
  上文从四个方面指出了企业并购过程中对风险的防范措施。这些措施贯穿于企业并购的全过程,事前明确并购目标,在人才、信息、资金等方面做好准备;事中选择合适的并购方式;事后加强对并购企业的经营管理。只有这样做,企业才能在企业并购中立于不败之地。

·去世前的钱属于遗产么?
    去世前的钱属于遗产么?去世前的钱属于遗产,只要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合法收入是属于遗产。根据我国的《民法典》,遗产是指死者死后留下的个人财产,死亡赔偿金则是发生在死者死后的一种收入,所以它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并且死者也无权对死亡赔偿金进行分配。但死者的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除死者的合理...

·老婆离婚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吗
    在社会生活当中,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虽然我们常说,母子连心,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会遇到,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女方抛弃孩子并且不对孩子进行抚养的这种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其实也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进行解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老婆离婚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

·醉酒交通肇事逃逸赔钱了还判刑吗?
    醉酒交通肇事逃逸赔钱了还判刑吗?肇事逃逸后积极赔偿不可以减刑,涉及刑事案件的肇事逃逸后积极赔偿是不可以作为减刑的条件的,主动赔偿是属于犯罪分子应尽的法定义务,并不属于判决减刑的条件,也不是从轻处罚的法定条件。醉驾驾驶判刑标准是六个月以下的拘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要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此时肯定能够认定双方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当然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认定看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实践中,当事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司法实...

·醉驾被拘留看守所看押时有什么权利?
    喝完酒之后开车被交警发现不仅要被罚款还要被拘留。根据有关规定,在醉酒行为成立之后,经过法院的判决就会被押送到看守所拘留。但是进入看守所拘留与进监狱服刑并不一样。那么,醉驾看守所看押时有什么权利? 一、醉驾看守所看押时有什么权利? 看守所(Detention house),...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权做出了细致的区分,婚前财产就算结婚后也还是归属个人一方所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但是房产证上若是有加上一方配偶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是需要协议或是法院判决分割...

·商标注销后可以抢注吗
    商标注销后可以抢注吗不可以抢注,商标被注销后,其他企业不能立即申请注册该商标,必须等到该商标被注销之日起满一年之后,才能注册与之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用等方面的考虑,直接到网上下载范本简单修改后使用,对于财产数额较小且争议不大的离婚这件做也未尝不可,但对于涉及房产、公司股份、争议财产在五十万以上的离婚案件,最好是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起草。对于对方聘请律师起草好的离婚协议书,在签署时...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是现金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是现金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是现金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存在着借款的事实。这个证据可以是证人证言,也可以是一些书面视频的证据。欠款不还,这属于民事行为。是借款合同关系,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是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判,法院作出判决后...

·刑事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在刑事侦查阶段,一般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案件作出调查,同时也有可能对嫌疑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那么在刑事侦查阶段,嫌疑人本人或其家属可以聘请律师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刑事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