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10亩以上的;
  
  7、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20亩以上的;
  
  8、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5亩以上或者其他林地10亩以上毁坏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非法占用土地达到多少构成犯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非法占用土地,不但违反了土地相关法律法规,甚至可能涉嫌触犯《刑法》,相关负责人需要承担对应刑事责任。若是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或占用土地,或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将视其行为对国家或集体利益造成的损失程度,处以拘役、三年以下、或三到五年有期徒刑。
  
  

·诉前财产保全异议书
    异议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刘xx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2018是怎么样的?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2018是怎么样的?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只有交强险怎么样理赔
    交强险赔偿是有限额的,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交强险理赔有规定的理赔范围,主要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同时还有一种情况,也在理赔范围之内,就是被保险人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并不负有责任,也必须做出理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

·广州市劳动合同备案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广州市劳动合同备案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广州需要劳动合同备案的流程: 首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

·刑事拘留20天会被释放吗?
     一、刑事拘留20天会被释放吗? 刑事拘留20天不会被释放,刑事拘留20天了是否批捕看检察院的决定。一般刑事拘留最长时间37天,如果37天之内未批捕,应当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审查处理。 一般侦查刑拘最长时...

·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自留地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现在正在积极的建设基础设施,所以说征地的现象在各地区出现的案例是有很多的,征地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需要有征地补偿的,因为征地肯定会损害一些人的利益。对于征地的补偿我们国家规定的是有很多的情况的,那么征地补偿新标准自留地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征地补偿新标准自留地方面的...

·试用期多长时间合适,它与见习期的区别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劳动者去用人单位上班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会给劳动者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很多人对此就有疑问,试用期应该约定多长时间比较合适了?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出了相关的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试用期多长时间合适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在处理相关纠纷中比较重要的一步,根据鉴定结果可以判定该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同时也为解决纠纷提供了依据。但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是有自己的原则的,究竟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原则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医疗事故...

·破产清算费用标准是什么
    破产清算费用标准是什么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应由债务人财产支付的其他诉讼上的费用。...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及鉴定
        患者及其家属注意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