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对于取保候审折抵拘役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对于取保候审折抵拘役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对于取保候审折抵拘役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对于取保候审折抵拘役么?
  
  一、对于取保候审折抵拘役么?
  
  取保候审不是羁押,不能折抵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二)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是未进行判决处理的犯罪分子,相关情况的认定和适用是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的条件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向律师来咨询了解,并对自己是否可以适用进行明确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哪些情况下能取保候审
    哪些情况下能取保候审 一、哪些情况下能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7...

·不能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除了对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作出了规定外,同时也明确了不能取保候审的条件。实践中,若嫌疑人、被告人想要获得取保候审,除了满足规定条件外,同时还不能具有不可以取保的条件。那究竟这个不能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能取保候审的条...

·取保候审后判缓刑几率大吗
    我们发现很多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判决之前是申请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而对于最后的判决,就比较关心此时自己判缓刑的几率有多大,毕竟适用了缓刑可以暂时不用被关押。那究竟取保候审后判缓刑几率大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

·取保候审由谁决定,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由谁决定,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想要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需要先向有关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后相关机构在审查之后才会做出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那么你知道取保候审由谁决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取保候审由谁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公、...

·在我国,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如果能够申请到取保候审的
    在我国,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如果能够申请到取保候审的话,这是属于一种最轻的刑事制度。虽然自己的人身自由也会受到限制,但是最起码可以不用呆在看守所。所以生活当中有一部分醉驾的人员在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以后,可能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醉驾提保候审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提保候审是...

·什么情节不能取保候审
    以下情况不能办理取保候审:1、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犯罪后逃逸的;3、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4、尚有同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5、外地户口,本市没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

·职务犯罪的取保候审被允许嘛?
    众所周知,申请取保候审是可以暂时解除关押的,但除了需要满足相关的要求之外,还要有律师的接入,而职务犯罪的取保候审则比较复杂,尤其体现在会见律师较难上,因为法律上对于一些条件的判断的规定都是酌情的情况,那就会和个人情感有关,那究竟详细规定是怎么样的呢?一、取保候审的基本规定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由什么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由什么机关执行 一、取保候审是由什么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一般有侦查机关执行,一般是公安局,检察院直接办理的案件也可以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批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批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

·被执行取保候审的可以移民吗?
    被执行取保候审的可以移民吗?不可以,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随传随到、不得离开所在地的县市。从上述情况来看,在没有解除强制措施前,执行机关不会批准当事人出国的。1、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