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情况下能取保候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哪些情况下能取保候审
您的位置:首页  »  
 

哪些情况下能取保候审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哪些情况下能取保候审 一、哪些情况下能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72条,以及《公安部规定》、《检察院刑事办案规则》《最高法院刑诉法解释》,又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取保候审问题作了规定,这些特殊情况是:
  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3、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4、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5、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7、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
   二、哪些人不能取保候审
  有下列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应作出禁止性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
  (2)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
  (3)流窜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
  (5)可能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杀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
  (7)一人犯有数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碍侦查、起诉、审判情况的。
  虽然申请取保候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之一,但是最后的决定权还是在司法机关手中。想要取保候审申请获得准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就必须了解清楚司法机关决定是否准予取保候审的关键是什么。
  
  
  

·一、婚后房屋财产到底该怎么分配?
    一、婚后房屋财产到底该怎么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过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过程是怎样的?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上市公司复牌时间不固定,看具体公司而定,没有具体规定的日期,要看公司公告。现在速度提快了 ,证监会30个工作日会给相关公司答复 。至于核准通过 则需要看具体情况。二、具体过程第一阶段,公司宣布因重大事...

·一、离婚如何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
    一、离婚如何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 离婚时可以通过银行的流水记录来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可以从交易时间以及收集相关交易记录。可以查询一方名下的资金流向,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查询房地产公司汇款的具体银行,您尽量去获得对方的银行卡账号,最起码要知道是哪个银行的银行卡,或者具体到哪个支...

·开设赌场罪刑法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许多人因赌博而走上偷窃、抢劫等犯罪道路。因此,在我国开设赌场是可以构成犯罪的,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也对该罪如何处罚作了规定。我们下面就为您提供开设赌场罪刑法条文,相信对您了解相关知识会有所帮助。 一、开设赌场罪刑法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注册的条件及费用是什么
    公司注册的条件及费用是什么 一、公司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公司股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

·婚内的债务离婚后是怎么算的
    婚内的债务离婚后是怎么算的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 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 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3月1日起我省征地补偿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土地价值等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

·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
    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 一、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意思?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因而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1、违约责任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违约当事人因其违反合同义务应向合同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不对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