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为多少年?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为多少年?
您的位置:首页  »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为多少年?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为多少年?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4、合作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二、著作权的主体是谁?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5,国家。综合上面所说的,个人作品的著作权就会归个人所有,但对于此权利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不同的作品所给予的保护期限就会不一样,但在被保护的期限是不允许其他人进行随意的侵犯,所以,对于个人来说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来进行保护。
  
  
  

·我们国家对于工作方面的规定有很多
    我们国家对于工作方面的规定有很多,我们生活中发生的关于工作方面的问题也是有很多的,其中就有劳动关系的问题。劳动关系的问题产生一般情况都是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问题有单位注销方面的案例。那么确认劳动关系单位注销之后如何确定? 认定公司注销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受公司之后...

·建筑工程款追讨方法?
    建筑工程款追讨方法有哪些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 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

·沈阳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是什么?
    沈阳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国严格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工程,特别是对于建筑工程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和验收,因为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如果发生事故就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给很多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那沈阳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份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2、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因为继承、被强制执行发生变动时,其他股东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因被强制执行等原因予以拍卖的,公司股东可以主张以拍卖底价行...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是怎么样的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是怎么样的 分公司注销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公司如果要注销首要要考虑的就是清算,通过清算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能处理的债权债务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发布公告说明。那么,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以下。 一...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作为个体工商户要想具备经营条件,就要进行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在经济生活中的特征是怎么样的,那么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成为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交哪些文件?有时候虽然成立了个体工商户,但是要做一些变更,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逐一介绍。 一、个体工商户的定义 个体工商...

·法律的规定偷沙子怎么判刑?
    法律的规定偷沙子怎么判刑?1、非法采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

·交强险保险费是多少
    交强险保险费是多少钱一年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交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是是根据法律强制规定交付的,不得根据当事人意愿决定,其分类依据最主要是根据车辆种类,接下来将由的我们为您介绍有关知识。 一、交强险的概念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故意伤害罪刑期是多久
    故意伤害罪刑期是多久故意伤害行为属于暴力犯罪之一,是一种对他人身体健康权的侵犯,而通常在造成了受害人轻伤以上损害程度的,才会构成故意伤害犯罪。此时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那么法律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刑期是多久呢?以下是为您做的具体介绍。 一、故意伤害罪刑期是多久 1、故意伤...

·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一、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账务如何处理 一般处理方法是:新老股东自己内部签一份入股协议,约定好股份比例和分红比例。而对外,新股东投入的钱只是作为流动资金使用,而不是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这资金打哪个账户都行,直接接受现金也行。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