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根据法律规定借条不还有什么事?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不还有什么事?
您的位置:首页  »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不还有什么事?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不还有什么事?根据法律规定借条不还存在的法律后果是可能会面临着诉讼风险,如果债务人确实不还钱的,债权人是可以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债务人是需要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会依法判决,如果人民法院支持债权人判决的,债务人需要履行债务,不履行的需要强制执行二、借贷手续有什么要注意的借贷手续要全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这里再强调一点: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在当代社会,如果对方拥有借条,并且也是存在着真实的借款关系,那么就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如果债务人一直不还钱的话,将面临着非常严重的法律后果。
  
  
  

·员工被辞退医保自己交吗?
    员工被辞退医保自己交吗? 一、员工被辞退医保自己交吗? 可以个人缴纳,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 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

·子女抚养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变更?
    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明显不够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有:原定的抚养费数额已难以满足今后的实际生活需要;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父母要求减免抚养费...

·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公证
     继承人分割遗产的,往往需要签订一份遗产分割协议。而实践中,签订了遗产分割协议之后,当事人还会进行公证。那么您知道这个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公证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公证 1、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

·车撞人保险赔偿误工费怎么赔偿
    车撞人保险赔偿误工费怎么赔偿一、医疗费(治疗费):指受害人实际治疗支出和再次治疗支出的总和。需要提供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住院用药明细等相关治疗证明。二、误工费:指受害人误工期间固定工资额度或实际减少的收入。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住院证明,疗养期限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减少收入证...

·国家赔偿情况
    为了防止行政机关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造成公民的人身安全或是财产受到查封等,因此我国制定了国家赔偿法,一旦出现开头发生的事件,那么公民可以对有关部门提出赔偿申请,在通过审核立案后就会给予调查,等到调查结果出炉后就会给公民一个公道。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2017年国家赔偿情况。 一、国家...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继承可以吗?
    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继承可以吗?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承包户只有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承包户其中某一家庭成员死亡的,其承包地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并不能改变其承包合同,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征地是国家进行现代化、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过程,但是这个征地的过程却让不少老百姓感觉到比较的无奈。因为不少人对现有的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并不是很清楚,而且还存在有各地不一样的标准,那么2017年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当前...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是合同责任中的...

·违约金的法律定义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固定比率,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例幅度,...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