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十级伤残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十级伤残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十级伤残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十级伤残是什么概念
  
  一、十级伤残是什么概念
  
  十级伤残没有具体的概念定义,但却有具体的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二、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d、视觉障碍,包括: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
  
  e、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f、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g、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h、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i、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低视力1级;
  
  b、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影响容貌;
  
  c、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O”);
  
  d、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2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e、轻度张口受限,影响容貌;
  
  f、颞颌下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
  
  g、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
  
  h、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i、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 10% 以上;
  
  j、鼻尖缺失(或畸形)。影响容貌;
  
  k、面部瘢痕形成面积4cm’以上,影响容貌;
  
  l、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以上,影响容貌;
  
  m、头皮无毛发ZOom’以上;
  
  n、颅骨缺损直径Zcm以上,遗留神经系统部分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直径4cm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o、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容貌变形。
  
  3、脊柱损伤致: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胸椎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 颈部损伤致:
  
  a、瘢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c、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以上。影响体形.
  
  5、胸部损伤致:
  
  a、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2肋以上骨折,畸形愈合;或2肋以上缺失;
  
  c、肺破裂修补;
  
  d、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6、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b、脾破裂修补;
  
  c、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7、 盆部损伤致:
  
  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b、骨盆畸形愈合;
  
  c、一侧卵巢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d、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e、子宫部分切除或修补;
  
  f.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g、膀眈破裂修补;
  
  h、尿道狭窄;
  
  i、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8、会阴部损伤致:
  
  a、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影响功能;
  
  b、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c、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d、一侧睾丸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e、阴囊瘢痕形成,功能严重障碍。
  
  9、外阴、阴道损伤致瘢痕形成,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10、 肢体损伤致:
  
  a、一手掌缺失 5 %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5%以上;
  
  b、双手十指缺失5%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10%以上;
  
  c、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
  
  d、一足弓结构破坏l/3以上;
  
  e、双足十趾缺失10%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25%以上;
  
  f、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
  
  g、一上肢缩短4cm以上;
  
  h、一下肢缩短2cm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以上。
  
  再次强调,我国法律中并未对十级伤残是什么概念作出规定,当然人们也可以按照自己的认识来理解十级伤残,具体的鉴定标准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十级伤残的赔偿内容,可以来电就你的具体情况请教我们的在线律师。
  
  
  
  
  

·合同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和原件相同吗?
    在经营管理,任职等情况下都会涉及到合同的签订,若是合同不小心丢失,或是其他人获得了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和原件相同吗?一般来说合同的复印件是不具备原件的法律效力的,但也不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可以和对方说明情况,加盖印章。若原合同丢失,可以与单位重新签订。一、合同复印件是...

·专利宣告无效请求书的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申请人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应当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

 &nb...

·盗窃罪量刑标准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

·难道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吗
    难道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吗 大部分久居城市的人都有一个梦想就是能够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楼房,如果一旦买房自然就涉及到要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两件事情,那么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吗?其实不然,楼房可以有土地使用证,只是需要自己去办理而已。 土地使用证原来只有集体土地才有,上面有边界四至...

·竞业禁止协议什么时候签订?
    竞业禁止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一个保密协议,劳动者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具有保密的义务,用人单位则需要承担一些费用。那么竞业禁止协议什么时候签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竞业禁止协议什么时候签订? 竞业禁止协议一般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起签订,...

·银行贷款买房可以打几折
    衣、食、住、行,作为人生存的必备条件。住更是人们不能缺少的,在当今中国乃至世界,都流行购买房屋时在银行贷款购买。那么在银行贷款买房可以打几折?这一直都是人们关心的,下面我们带您去了解。 一、房贷可以打几折? 房贷:银行贷款利率是根据贷款的信用情况等综合评价的,根据信用情况、抵...

·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从一开始就已经约定好的,所以很多女职工在休产假的期间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产假还没有结束但是劳动合同已经到期。生活当中不排除有个别的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休产假的期间,以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为借口就解除了事实劳动关系。下面我们要给您普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
(公通字[200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

·其实子女们之间的感情生活有的时候最牵动老人们的心
    其实子女们之间的感情生活有的时候最牵动老人们的心,尤其是作为父母最不愿意见到的就是孩子在不幸福的婚姻当中苦苦挣扎,因此离婚官司当中双方的家人其实都是希望可以参与到其中的。所以有很多起诉离婚的男女双方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起诉离婚家人可以去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家人可以去吗? ...

·房屋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1、起诉 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