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安徽强奸罪量刑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安徽强奸罪量刑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安徽强奸罪量刑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相信很多人对刑事犯罪都有这样的感觉,即使是犯罪情节差不多的,在不同的地区,法官最后作出的判刑都是不同的。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各地关于刑事犯罪的量刑可能存在更为详细的规定,今天我们一起来说一说安徽强奸罪量刑标准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强奸多人多次的,以强奸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强奸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1、第一个量刑幅度
  
  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增加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4)造成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第二个量刑幅度
  
  具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三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2)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一至二年刑期;
  
  (5)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7)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至二年刑期;
  
  (8)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9)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多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对同一妇女强奸或者对同一幼女实施奸淫多次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轮奸多次的,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
  
  (2)携带凶器或者采取非法拘禁、捆绑、侮辱、虐待等方式作案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利用教养、监护、职务关系实施强奸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强奸未成年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但同时具有多种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对未成年人具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犯罪的;
  
  (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校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犯罪的;
  
  (3)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幼女犯罪的;
  
  (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犯罪的;
  
  (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强奸罪属于暴力犯罪之一,此时会对女性造成很大的损害。而在我国不同的省市,由于强奸罪的发生率等不同,也就导致了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有不同的量刑标准。关于安徽强奸罪量刑标准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要采取怎样的措施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完全依靠交警、医护人员的救援,这显然是不利的,也很容易扩大损失。此时不管是作为肇事的一方还是受害人,其实都应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采取措施进行自救或救助他人。那通常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要采取怎样的措施自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

·虐待被监管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罪犯即使在监狱服刑期间,其相应的权利合适应该得到保障的。而作为监狱的管理人员,在对罪犯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不能有虐待的行为,否则就会构成犯罪,即虐待被监管人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虐待被监管人罪是一种侵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法律会从重处罚。那到底...

·夫妻一方在异地应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
    有的人为了生计,在结婚之后就选择了外出打工、挣钱养家,外面的时间都是很精彩的,外出打工的期间就有可能认识其他的人存在出轨情况,而在家里照顾老人孩子的一方,也有可能因为长期分居两地想要离婚,那此时夫妻一方在异地应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

·一、向对方追讨抚养费合法吗?
    一、向对方追讨抚养费合法吗? 向对方追讨抚养费是合法的,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话,违反了刑法中的拒不执行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

·一、重婚罪缓刑期间可以结婚吗?
    一、重婚罪缓刑期间可以结婚吗?依据最高院解释,两个人都在缓刑不能结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妨害婚姻家庭罪犯在缓刑期间要求与原通奸人结婚不应允许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1958.1.27)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幼女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幼女,幼女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

·抢劫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不仅在我国,抢劫行为其实在很多国家都是被认定为比较严重的暴力型犯罪了,因此在对抢劫行为人做出处罚的时候,自然也是比较严厉的。不过在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做出认定才行,那到底抢劫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内容有哪些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内容有哪些 一、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

·人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大部分交通事故都避免不了发生人员伤亡,在对伤者进行救治后,交警部门就要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事故勘查,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那么人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都有哪些标准?我们收集了这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下文给您做一个简单描述。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

·我国刑事追诉权的行使模式
    我国刑事追诉权的行使模式 我国采公诉兼自诉制。由于在公诉兼自诉的模式下,公诉与自诉的关系实际上表现为一种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因而两者关系的内容主要取决于自诉制度的具体设计。我国目前的自诉制度主要由《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加以规定,具体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