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因拖欠贷款股东变成黑户怎么才能消除不良记录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因拖欠贷款股东变成黑户怎么才能消除不良记录
您的位置:首页  »  
 

因拖欠贷款股东变成黑户怎么才能消除不良记录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因拖欠贷款股东变成黑户怎么才能消除不良记录
  
  一、因拖欠贷款股东变成黑户怎么才能消除不良记录?
  
  第一点:首先要还清欠款,不管是贷款还是拖欠的公共费用(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欠税、民事判决强制执行以及电信欠费记录等等,这些在银行的明细版个人征信报告都会有体现的,故而宽带、号码停机不用时要记得注销)。
  
  第二点:由于征信报告上目前只保存近五年的记录,因此产生信用污点后,可以通过五年良好的信用记录将以前的负面记录覆盖。这样过后,除非犯有重大犯罪记录,否则贷款等基本不再受影响。
  
  二、股东的职责有哪些?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方向性的指引);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股东的义务有哪些?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四、拖欠银行贷款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个人征信受损,影响今后各种贷款办理。
  
  2、产生相应的罚息和滞纳金。
  
  3、被银行起诉。
  
  股东成为信贷黑户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股东个人债务债权纠纷也不需要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即便是有内部股东因为拖欠贷款征信记录有问题了,公司贷款的时候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的。
  
  

·注册公司法人用老婆名字怎么样?
    注册公司法人用老婆名字怎么样?一个公司的法人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责任,无疑是很重要的,当公司的法人代表有好处也很有风险,权利大责任多,可能承受的风险也大,那么到底注册公司法人用老婆这种方式怎么样呢?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相关法律规定内容? ?法定代表人是老婆的姓名,如...

·一般员工和企业签合同都有一个确定的期限
    一般员工和企业签合同都有一个确定的期限,如果员工在这企业工作的比较满意,那可能就会在原来的合同到期后,还会在与这家企业再签订合同,称之为续签。现在我们就来给您讲讲劳动合同到期什么时候续签呢? 劳动合同到期在什么时候续签?一个月之内。 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

·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关系
    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关系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二者的联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主要方式包括: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

·交警判罚不服多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交警判罚不服多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交警判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行为处罚后的60日内申请复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申请复议的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

·赠与合同中的随意条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中的随意条件有哪些?赠与合同的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成立条件 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合同法》第185条及186条第1款的规定,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

·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入户盗窃不值钱的财物属于犯罪吗?
    盗窃是通过非法手段将他人财务据为己有,而入室盗窃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没有得到值钱的东西法律会怎样判罚,算不算犯罪。到底入户盗窃不值钱的财物属于犯罪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解答您的疑惑。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对于盗窃罪的认定,主要采取“...

·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合法吗?
    目前,很多企业在招聘新员工为了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过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法律上,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合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合法吗? 这种做法是违反...

·一、交通事故被害者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被害者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

·看守所批捕后会判刑吗?
    一、看守所批捕后会判刑吗?会判刑,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