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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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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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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修的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一般称之为非道路交通事故,那么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怎么写?在这里,我们将从内容和格式两方面为您介绍。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内容
  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非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非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写作格式
  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编号
  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
  如:“时间:1998年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
  地点:××市××街南段”
  4、案由过渡语
  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
  “对于××××年×月×日×时×分发生在××(写明事故发生的路段)的×××(事故一方人姓名)和×××(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责任认定。”
  (二)认定内容
  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分析应依据交通现场勘查、询问见证人及车辆检验等情况进行推论,说明负有责任的一方因何原因,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哪一条,以致造成了该交通事故,据此应负此起事故的什么责任。分析应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违章依据与后面的责任认定结果要紧密关联,互为因果,严密无间。
  继认定结果之后用“特此认定”公文落款语结尾,右下角加盖认定机关公章,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年月日,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三)尾部
  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据此在尾部应写明“此认定书,已于××××年×月×日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
  最后写明本责任认定书分送的形式:(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上述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写法,可以看出,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也是由巡警部门负责勘察事故现场,固定有关证据,分析事故原因,综合作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是在实践中,无论在哪里行驶,驾驶者都必须要遵守相关的交通规定,这样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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