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要孩子抚养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要孩子抚养费
您的位置:首页  »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要孩子抚养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时,孩子无辜的成为父母感情不和的牺牲品,是最需要担心的。与此同时,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怎么办呢?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要孩子抚养费呢?我们整理了相关问题,希望能为您解惑,详细请阅读下文。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要孩子抚养费
  首先,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夫妻双方分居多长时间才可以索要孩子抚养费,由于分居期间,双方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发生分居前或分居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在什么时间支付、以什么方式支付。夫妻协商解决抚养费的好处是可以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毕竟抚养费的最终受益者是孩子。在协商解决分居支付孩子抚养费问题时,夫妻双方最好将抚养费支付协议予以公证,防止以后发生纠纷。如果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问题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一个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的抚养费金额,并且对抚养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作出判决。当夫妻一方不履行法院关于分居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判决时,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夫妻分居,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育费应当在共同财产中支出,但是实践中负责照顾子女的一方常常无法从另一方手中得到子女抚育费,这样离婚时照顾子女方就会提出要求对方补付分居期间未付的子女抚育费。
  法院一般会根据当时子女的生活教育需要确定一个抚育费标准,然后按分居时间,由未付方用分割所得财产抵偿另一方,不足以抵偿的,可以通过形成债权的方式加以解决。离婚后子女的抚育费数额由人民法院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另行酌定。如果夫妻分居一段时间后,又和好的,一方起诉要求对方补付分居期间未付的抚育费,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的确定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父母双方一方享有抚养权,必须对子女进行抚育和照顾,另一方则必须向子女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这里的“生活费”是维持未成年子女生存的必要费用,包括吃饭穿衣等一些日常基本的开销。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费用应当负担。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肾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应该承担该费用的义务。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在不愿意支付的情况下父母可以拒付。
  关于抚养费的标准,归纳出来大概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即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实际需要是根本的要素,在未成年子女长大的过程中,有很多地方需要花费,并且在各个年龄阶段各不同。年龄越小则相应的抚养费数额就越大,反之亦然。父母的负担能力也是一个基本的条件,父母的收入越高,抚养费理应越高,收入越低,抚养费相应就少,但是也不能少于一定的标准。大体上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综上所述,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夫妻双方分居多长时间才可以索要孩子抚养费,夫妻分居期间,双方收入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以双方中任一方的名义索要抚养费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以孩子的名义索要抚养费时,双方可以通过沟通达成一致,若不能达成一致,则当地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当地经济水平来确定适宜孩子生长的抚养费。以上是关于“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索要孩子抚养费”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咨询的山西律师。
  
  
  

·合同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说到量刑标准,自然是要认定行为构成了犯罪之后,那么才能按照《刑法》中做出的规定进行处罚。对于合同诈骗行为来讲也是如此,首先需要认定合同诈骗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的,才能追究刑事责任。那到底合同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

·一、长沙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长沙子女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

·房屋被征收承租人主张能否主张拆迁的部分利益
    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约定:“使用期间,因政府城市开发建设或该工程改扩建,拆迁费归甲方(出租人)所有,安置费和补偿费用于安置企业职工及按相关政策补偿乙方(承租人)停业期间的歇业费。”承租人基于上述《租赁合同》主张歇业费;依据该《租赁合同》,歇业费应按相关政策...

·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作为购房的一方其实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作为购房的一方其实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不然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而现实中因为房产交易合同而产生纠纷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那此时应该怎么来处理房产交易合同纠纷呢?这关系到当事人利益,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你吧。 一、怎么处理房产交易合同纠纷 购买房屋时必须签...

·注册商标与人名一样会不会侵权
    注册商标与人名一样会不会侵权《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谓的在先权利,既包括他人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也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第十条一款第八项也规定“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

·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条件有哪些
    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是做出了条件限制的,而不能允许单位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肆意损害员工的权利。那具体来说,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条件有哪些?我们马上问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条件有哪些 加班,广义上说即延长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法院判决离婚过后,跟未成年子女生活一起的父母在另一方给付了足够的抚养费过后,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情况,又另行要求对方支付其他费用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抚养费之外增加的适当费用可以再加。按照规定...

·商标被抢注后是否可以申请撤销抢注商标?
     一、商标被抢注后是否可以申请撤销抢注商标? 商标被抢注后,只有在对方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撤销抢注商标的。 (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 对于本次抢注事件中,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

·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这也就是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在确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后,对于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有哪些呢?关于上述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户口抚养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一些离婚的家庭,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也就意味着离婚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在离婚的时候比较难解决的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散婚姻法中有对于孩子抚养权的详细规定和说明,那户口抚养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户口抚养权之间的关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