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办理征地手续需要提供立项吗?ʦ绰13951899110
办理征地手续需要提供立项吗?
λãҳ  »  
 

办理征地手续需要提供立项吗?

www.nj48.com Ͼͬʦ

    办理征地手续需要提供立项吗?
  
  一、办理征地手续需要提供立项吗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目录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一式二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项目立项文件与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
  
  4、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或证明材料
  
  5、标明用地范围和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6、预审机关需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或说明材料
  
  建设用地报件材料目录
  
  文字材料
  
  1、县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申请表及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4、建设用地项目“一书四方案”
  
  5、关于补偿费用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及妥善安置被征地农牧民生产、生活保障措施请况说明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7、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或批准文件
  
  8、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设计文件
  
  9、是否压覆以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有关文件或意见
  
  10、地质遭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书及备案表
  
  11、拟征地块的书面告知文书及听证材料
  
  12、拟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认证书、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13、补充耕地协议书或验收文件
  
  14、建设项目用地查看记录表
  
  15、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表或铁路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表
  
  16、林地审核同意书
  
  17、土地估价报告、草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估价所)图件材料
  
  18、建设用地勘察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19、土地利用现状图
  
  20、补充耕地位置图、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
  
  2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2、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或线形工程平面图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劳动合同续订通知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续订通知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劳动者? 一、劳动合同续订通知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续订通知需要提前30天左右的时间告知劳动者,这主要也是为了让劳动者尽快的作出决定,劳动者有权利拒绝。 续订条件 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

工伤之后很多人短时间内无法进行工作
    工伤之后很多人短时间内无法进行工作,或者需要长期卧床休息,对于这种情况我国的法律规定应给与相应的补偿。近期也有网友咨询马鞍山工伤保险待遇新标准施行日期是什么?小编了解到这一新规定将于从2018年1月起工伤待遇将上调。马鞍山工伤保险待遇新标准施行日期是什么?从2018年1月起,马鞍...

夫妻离婚在外地可以办理吗?
    一、夫妻离婚在外地可以办理吗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异地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

前任男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前任男友欠钱不还怎么办?1、前任男友欠钱不还可以私底下找到对方要求对方进行还款,若是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那么可以由第三方介入调解,对于依旧不还钱的情形,可以选择仲裁、诉讼以及申请支付令等方式来维护债权。2、金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

缓刑考验期满是什么意思
    缓刑考验期满是什么意思 一、缓刑考验期满是什么意思? 缓刑考验期满的意思就是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吗?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吗?可以约定;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这两种情形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即使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违约金作了明确约定,也因该约定违反...

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专利侵权行为其实对专利权人的损害是很大的,另外这也会对我国的相关法律造成破坏,毕竟对专利权,其实在包括《专利法》在内的很多法律都是有提供保护的。但现实中,有些行为我们从表面上看来确实是构成了专利侵权,不过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其实并不能视为专利侵权,那究竟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

一方婚内出轨是重婚罪吗?
    一、一方婚内出轨是重婚罪吗?一方婚内出轨不属于重婚行为的认定条件,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认定重婚罪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

离婚案件辩护词女方范文应该怎么写
    一、离婚案件辩护词女方范文应该怎么写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

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破坏生产经营罪属于故意犯罪,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是出于过失而破坏了生产经营的话,则并不会认定构成此罪。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可以说比较多,常见的也就是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等。那么要是认定行为人构成此罪的话,此时要如何处罚呢?本站我们带来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