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借方借条范本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出借方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出借方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出借方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一、出借方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用于(生意周转)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小写________元,利息共________元。期限为_____月,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
  
  日期:
  
  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二、如何规范的书写借条?
  
  1、名称。
  
  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
  
  2、当事人。
  
  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昵称
  
  或者绰号。
  
  3、金额。
  
  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确保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以大写为准。
  
  4、时间。
  
  一般应写清与借款有关的时间期限,包括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
  
  5、利息。
  
  如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6、签名。
  
  应由借款者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印,留下联系方式。
  
  7、语言文字。
  
  借条的书写要清晰,同时为了避免歧义,一定要考虑文字、语句有无歧义。
  
  8、担保。
  
  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让对方提供相应担保,如提供抵押或保证人担保。
  
  9、交款证明。
  
  民间借贷在法律上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才能使借贷关系生效
  
  债务关系建立时,可以由出借方拿出借条范本,也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按照既定的规范书写借条,但是不管是采取哪种方式,借款人的姓名都是需要由欲借钱的一方亲自书写,否则可能会导致债务关系无效。
  
  

·伪造货币罪的立案标准
    1、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二)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

·土地使用费一定不包括?
    土地使用费一定不包括?土地的使用一直都是人们所关注的问题,外资企业使用土地时必须向土地拥有者支付费用,土地使用费则出现了许多问题。土地使用费一定不包括什么,这个问题存在有不少的疑问,下面将给您介绍一下有关这个费用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者因...

·网络诈骗多少金额判刑?
    网络诈骗多少金额判刑?网络诈骗超过3000元以上就涉嫌诈骗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

·病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病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法病假制度的规定中,在员工的病假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

·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出轨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婚外情,严重的情况下出轨行为可能会构成重婚或非法同居。但对于一般的出轨行为来讲,要是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话,是否能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九...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一、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1、股份有限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3、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

·要是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要是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发传票给到债务人,诉讼中,法院也会...

·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
    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并购贷款作为一种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信贷产品,目标主要是各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在目前来说,并购贷款由于本身比较复杂以及其风险性,在国内并没有广泛的应用。在法律层面上,缺少相应的对并购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也增加了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在此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那么,...

·自住房商品化以来,我国对房地产市场的改革就没有停止过。国家提
    自住房商品化以来,我国对房地产市场的改革就没有停止过。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这无疑是一项重大决策,其目的就是保障租房人的各项权益,其中最主要的应该就是子女教育权了。那么商业地产租售同权方面的影响是什么?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商业地产租售同权方面的影响是什么? “售”...

·一、老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一、老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否可以申请仲裁?老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和单位因为工伤待遇纠纷,必须先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对社保局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可以向同级政府或者上级社保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