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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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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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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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收到股东短期借款的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二、公司股东挪用公司资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公司股东挪用公司资产的量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三、借条的写法是怎样的?
  
  借 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股东即便是要跟公司借款,那也得跟公司协商才行,不可能有股东单方面写一张借条,公司就必须把钱借给股东,股东更没有权利随便挪用公司的资金以后再去补写一张借条,公司不同意把钱借给股东的,股东写借条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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