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元旦加班工资不加的行为是否合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元旦加班工资不加的行为是否合理
您的位置:首页  »  
 

元旦加班工资不加的行为是否合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元旦加班工资不加的行为是否合理?元旦加班工资不加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元旦加班必须付加班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二、拖欠加班工资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有加班,原则上就必须要有加班工资,但是,休息日和平时工作日的加班工资可以用补休替代。不过,元旦,春节,国庆节,清明节等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是必须要发放的,如果拖欠加班工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人去逝后所交的住房基金和养老金算遗产吗
    人去逝后所交的住房基金和养老金算遗产吗算遗产,如果没指定继承人的话,就由法定继承人按比例继承.法定继承人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

·婚姻无效是否可以调解、撤诉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

·什么是劳动者的服务期?
    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会后,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持续劳动关系的期限,一般约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常见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除劳动者除劳动合同外另行签订的服务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

·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是怎样的
    随着我们人均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医疗保险也就越来越关注,医保使我们城乡居民有了看病住院的保障。现在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也相对比较完善,那么有关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呢!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整理资料。 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侵占罪法院会调查吗
    会的,侵占罪是是刑法中规定的绝对亲告罪,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侵占罪遵循绝对的不告不理原则,一般都是自己搜集证据起诉,法院一般不会要求公安协助调查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

·同时犯重婚和故意伤害罪怎么判?
    同时犯重婚和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同时犯重婚和故意伤害罪的话是要被判数罪并罚的, 一般重婚的处罚是两年以内的刑罚,而故意伤害则要根据伤害程度决定加害人要被处罚较轻的三年还是最严重的无期甚至是极刑。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环境监管失职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

·朝阳工伤认定复议一般结果会是什么
    在工作中我们有时候会受到伤害,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到相关具备资格的医院去进行工伤鉴定。医院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作出评定书。那么你只要拿着这个判订书去找公司进行赔偿就好。但是公司申请复议怎么办呢?就以朝阳工伤认定复议为例了解一下。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决定书上的诊断结论是不会出现错...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当事人是选择了和解的,而有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当事人是选择了和解的,而有的却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交通事故。这就让很多人疑惑了,到底交通事故选择和解还是诉讼比较好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在交通事故中,可以有两种途径来解决纠纷,一是和解,即通常所说...

·企业融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融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资金不足可能会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所以充足的资金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涉及到融资,融资可以使企业的资本得到增加,从而有更多的资本扩大经营范围,但企业融资过程中会有一些问题需要管理者注意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